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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钱男子送回10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4日05:28 今日早报

  □本报记者 胡丹

  银行卡上丢失的1000元钱,在律师的帮助下,终于有了圆满结果:取走小张卡中1000元的那名男子,昨天把钱送还了小张。

  负责为张先生提供法律帮助的下沙万马律师事务所律师告诉记者,由于张先生是自

己将卡遗失在ATM机中,取钱男子的行为属于侵占行为,应由人民法院受理。因此,虽然小张称有人“偷”走了他卡中的1000元钱,但实际上是不属于刑法所规定的公安机关立案范围,公安机关也没法采取相关的法定侦查手段来调查此事。“但事实上,翠苑派出所的民警还是将这件事作为群众求助,给予了热心帮助。”

  原来,翠苑派出所民警为了帮助张先生找回丢失的1000元钱,为他联系了律师提供法律援助。同时,由于银行已向张先生提供了取钱人的个人资料,因此律师建议先不走诉讼程序而是与取钱男子先行沟通。

  张先生和律师在电话中向对方表示,如果他拒不归还这1000元钱,将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将其个人资料通报媒体曝光。对方权衡再三,迫于压力,终于同意退还这1000元钱,并于昨天亲手交给了失主张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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