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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二审拟将全程录音录像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4日06:20 大洋网-广州日报

  死刑二审案件开庭审理将逐步实行全程录音录像;排除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取得的口供;

  案情特别重大复杂的死刑案件,院长、庭长要亲自担任审判长;关键证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出庭作证;

  7月1日开始,上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二审案件,都必须经过开庭审理。

  据新华社广州5月23日电在23日召开的全国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强调,在开庭审理死刑二审案件时,要加强证据合法性的审查,排除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取得的口供。

  肖扬表示:“今后,死刑二审案件开庭审理要逐步实行全程录音录像,切实保障庭审程序公正。”提高诉讼效率,死刑案件二审开庭应当围绕第二审的功能展开,开庭审理程序不能是一审程序的简单重复。

  肖扬表示:“对于案情特别重大、复杂或者在社会上影响重大的死刑案件,院长、庭长要亲自担任审判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也要当庭聆听庭审。”他同时强调,各高级法院要切实担负起死刑案件二审的审判责任,除法律适用问题外,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认定一律不得请示最高法院。

  肖扬指出,人民法院要研究制定刑事证据规则,对于案件事实认定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具有关键证明作用的证人、鉴定人或者控辩一方对其书面证言、鉴定结论持有异议的证人、鉴定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作证,其书面证言、鉴定结论经质证无法确认的,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肖扬强调,要坚定目标,狠抓落实,确保下半年死刑二审案件全部开庭审理。从7月1日开始,上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二审案件,都必须经过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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