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足疗店女老板杀“咸猪手”判无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4日06:21 大洋网-广州日报

  

足疗店女老板杀“咸猪手”判无期
李兰草被判无期徒刑。本报北京讯 (记者赵琳琳 通讯员 安端华摄影报道)羞于讲述被非礼的经过,而不愿将受到伤害的情况讲出来,使受伤害而实施正当防卫的事实没有证据,河北籍女子李兰草日前被北京一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同时还要承担30余万元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

  河北籍农妇李兰草出生在一个中医家庭。离婚后,她只身来到北京打工。1999年,

她在北京大兴做过理发,2002年因容留卖淫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2005年8月,她在北京大兴区的黄村镇开了一家足疗保健店,小店生意日见红火。3个月后,一个自称“老大”的来京打工人员郑某来到李兰草店内,他对李兰草吹嘘说:“今后有人敢欺负你,尽管说话。”又过了一个多月,喝得酩酊大醉的郑某来到李兰草经营的足疗保健店,见有人到店里收卫生费,便暂时离开。收费人员离开后,郑某又返回李兰草的保健店内,让李兰草给他洗头和按摩头部,并不断对李兰草骂骂咧咧。洗完头后,他一会儿要李兰草给他做全身按摩,一会又要李兰草帮他找“小姐”,遭到拒绝后,郑某说“那就是你了。”

  李兰草说,郑某遭到拒绝后就扬言要找人砸店,并用手多次抓扯她的胸部、裤腰及下身。李兰草被郑某抓得疼痛难忍,情急之下,便顺势用铺在郑某胸前的毛巾勒住郑的颈部,同时为躲避郑的抓扯,索性蹲下身猛勒郑的颈部,大约两三分钟后,李兰草见郑某不动了才松了手,但此时的郑某已经脸色发青,舌头也吐了出来。“我杀人了!”惊恐万分的李兰草跑出了自己的小店,来到路边并拨打“110”报警。

  李兰草说,在对公安人员陈述案发原因时,为了自己的尊严,她仅仅说了郑某如何对其辱骂的情节,而对郑某抓扯其胸部及下身的情节,总羞于启齿,迟迟未能讲述清楚,以至丧失了对其身体进行伤情鉴定的时机。

  庭审时,李兰草仍然不愿讲述如何被侵害了隐私部位。其辩护律师认为李兰草是正当防卫应当无罪。但仅凭李兰草的供述,不能作为其受到不法伤害的证据。最终,北京一中院经审理认定,因缺乏证据,无法证明李兰草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她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考虑到李兰草投案自首,依法从轻判处无期徒刑。

  宣判后,李兰草边哭边说:“如果判我死刑,我就不上诉,判我无期徒刑,我要上诉。”“判我死刑我可以解脱了,也对死者家属有了交代,但现在我无力赔偿他们。”“为什么不在被刑事拘留后就要求作伤情鉴定呢?”记者问。“我就剩这么点儿尊严了,我不愿失去。”

  法官忠告

  主审此案的法官说:仅凭李兰草的口供难以对其实施正当防卫的事实进行认定,她又没及时进行伤情鉴定,也就不能认定李兰草是在正当防卫时杀害了郑某。

  法官忠告说,受到不法侵害时采取正当防卫行为是必要的,及时向司法机关讲明自身受到伤害的情况同样重要,这样才能使司法机关对伤情及时作出鉴定,取得自身受到不法侵害的证据。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