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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出台“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强制措施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4日08:04 新华网

  九大类病必须回社区康复

  

  为改变目前大医院人满为患,而小医院和社区卫生机构门可罗雀的不合理现状,南京市卫生局近日出台了《开展社区首诊制及双向转诊试点工作方案》,就何种情况必须在社

区看病,何时才能转诊到上级医院进行了硬性规定,以引导大医院病人向中小医院和社区卫生中心合理分流。

  据南京市卫生局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看病难、看病贵的矛盾主要是集中在大医院里。因为大医院里技术高、成本贵,但事实上80%以上的患者都是常见多发病,用不着人人都去大医院。看病难看病贵大多是病员不合理分流造成的。此次出台《方案》规定在公立二级以上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实行双向转诊政策,即小病在社区就诊,超出社区诊疗范围和能力的转向上一级医院,病人病情稳定后再转向社区康复,非常有利于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

  《方案》规定,二级以上医院应将下列患者转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后续治疗和康复:各种危、重症患者经过救治后,病情稳定或缓解进入疗养康复期者;诊断明确,需要长期治疗的慢性病患者;凡属《江苏省手术分级管理规范〈试行〉》的丁类手术病例;急性传染病患者,经治疗后症状缓解或者症状较轻,且解除隔离期者;各种恶性肿瘤的晚期非手术治疗和临终关怀;老年护理病人;精神障碍疾病恢复期病人;经治疗后病(伤)情稳定具有出院指征,家属要求继续康复治疗者;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病人等九大类。

  与此同时,《方案》规定中小医院和社区卫生中心应对交通事故、房屋倒塌、严重烧烫伤患者;各种急性中毒较重患者、严重大出血患者等10种危重病人,及时上转到二级以上医院。目前此项工作已经在秦淮区与南京鼓楼医院、南京市第一医院、南京市中医院和南京胸科医院中进行试点。根据方案,到年底,该市60%以上的区县将开展社区首诊制及双向转诊试点工作。 (仲崇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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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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