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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币引纠纷,被咬倒贴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4日08:11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金陵晚报记者陈菲通讯员风飞

  【金陵晚报报道】 带孩子串门儿,结果孩子被邻居养的小白兔咬伤,为此,邻居赔了100元钱。时隔一日后,孩子母亲发现这100元是张假币,遂找上门去。哪知这一闹,却把孩子的爷爷、奶奶送上了被告席。

  今年3月的一天,陈来娣带着3岁的女儿乐乐到同村张小花开的小店玩。张小花养的一只小白兔,引起了乐乐的注意。玩耍过程中,乐乐被兔子咬了一口,大哭起来。女儿被咬,陈来娣心痛不已,经邻居劝说,最后由张小花支付100元作为赔偿,此事就此了结。

  可谁也没想到,就是这100元引发了一场“血战”。

  次日上午,陈来娣气冲冲地来到张小花家,手里握着一张百元的钞票,看到张小花后,开口就骂:“你还真行啊,我说你怎么那么爽快呢,居然给张假币,缺德不!”说完,陈来娣直接将钱扔向张小花。

  从地上捡起钱后,张小花左摸摸右看看,最终冒出这么一句:“我给的肯定是真的,就算这张是假的,也不能说是我给的那张。”

  闻言,本就一肚子气的陈来娣一手叉腰,一手指着张小花,劈头盖脸地骂了起来。得知此事后,陈来娣的公婆也怒气冲冲地跑来支援,很快,激烈争吵就升级为揪打,势单力薄的张小花头、面部等多处受伤,血流满脸。后经治疗,花去医疗费近1000元,在家休息了14天。

  伤愈后,张小花将动手打她的陈来娣的公婆告上法庭。溧水法院认为,陈来娣的公婆遇事后本应采取恰当的途径予以解决,却采取错误的方式,致使张小花受伤,应承担法律责任。张小花未能冷静对待,主观上也有过错。

  据此,法院判决陈来娣的公婆赔偿张小花各项损失的90%,即1085.67元。(文中人物为化名)(编辑暴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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