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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叫停“违章车曝光公告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4日08:34 法制日报

  本报讯记者李光明 机动车违章不但要罚款、扣分,被电子警察摄录后还要支付曝光公告费,这个叫“电子警察监控违章公告费”的收费事项其实没有法律依据,但在很多省都被许可收取。近日,该收费事项被列入该省取消的6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名单,这意味着该省今后机动车违章被电子警察摄录后,当事人只需接受罚款和记分处理,而不必再承担每车次100元或150元的公告费,成为为数不多叫停该项收费的省份。

  安徽省近来全面启动了效能建设,对行政审批、行政收费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取消了6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电子警察监控违章公告费、驾驶员安全教育课时费、安徽省道路交通拯救作业收费(违章停放车辆拯救作业不收费)等与驾驶员有关的省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被叫停。而在此之前,安徽交警部门在处理机动车被电子警察曝光后,往往不依法送达、不告知,而是直接刊登公告,并收取每车次100元或150元的公告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违章者除当场处罚外,应行使传唤、查证等程序,即作为处罚者应对被处罚者履行告知的义务,让被处罚者自掏腰包告知自己于法无据。有关人士推算,“电子警察监控违章公告费”取消后,将减轻机动车及驾驶员很大负担。他以该省某城市交警支队最新一期公告测算,该城市今年最新一期交通违法曝光公告,公布了846辆违章车辆的车牌号码,按每车次150元收费标准计算,可收取“曝光费”12.6万元。若按一年正常公告30次推算,该城市驾驶员每年约为违章公告“买单”360余万元。从一个省来看,数额就更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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