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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忠实守望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4日08:34 法制日报

  “在法律和权力面前,我选择的是法律;在真理和权威面前,我选择的是真理!我要永远固守法律之上的信仰!我要永远做法律的忠实守望者!”

  ———郭卫华

  许晓梅

  只要上网轻点“法官郭卫华”,映入眼帘的是有关郭卫华的三千多条新闻报道及学术文章介绍。这位在全国司法系统及法律界声名日隆的博士后法官看上去眼神深邃、举止儒雅、神情平易。

  “我没有什么特别之处,惟一的特长就是爱学习,惟有不断学习才可将法官工作做得更好。”郭卫华很谦和地说道。早闻郭卫华是个法学研究的狂热者、新思维的倡导者,对他的采访也就从他的学习与研究开始了。

  今年39岁的郭卫华对法律和法学的的痴迷,早在他学生时代就形成了。1986年,郭卫华以优异成绩考入中南政法学院,由于他学习刻苦勤奋,门门功课最优而且多次获得奖学金,他牢固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就是在学生时代打下的。作为学生干部的他还积极组织学生开展社会实践及社团活动,这也练就了他雷厉风行、决策果断的工作能力。1990年大学毕业,他被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录用。当他真正接触实际操作时,就犹如找到新大陆,如饥似渴地开始了他人生的又一新起点。

  一米多高的学术专著

  “参加工作后,感到学的东西还是少了,必须得再学习。”郭卫华刚进法院,是从书记员干起,因长期与案子打交道,他深感所学的东西赶不上时代发展的步伐。于是,他为自己立下了“学习、学习、再学习”的终身学习观。茶余饭后、坐车上班、讨论案件、考察交流,不论是在出差途中,还是在开会的空隙,他都利用一切时间见缝插针的学习。同事们称他是“八小时以内搞审判,八小时以外搞学习”。而对他而言,看书学习就是他最大的乐趣。熟知他的人无不为他的勤学而敬佩。

  1997年至2002年,郭卫华相继取得了北京大学民商法学硕士和博士学位。在北大,他还获得了首届北京大学研究生学术十杰优胜奖、北京大学研究生科研成果奖,他的博士论文获得北京大学创新资助奖。他主编的《中国人权法律保护典型判例研究》、《网络中的法律问题及对策》、《中国典型消费纠纷法律分析》、《中国民商法典型判例研究丛书》等专著在法学核心期刊上发表,他的专著均围绕法律实务和法律应用展开,具有较强的实践应用价值,被实务界人士青睐。他撰写的学术论文不仅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还占据研究领域前沿,有的文章甚至将相关研究层面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如1998年,他发表在《法学研究》上的《论滥用诉权之民事责任》填补了我国侵权法研究的一个空白。2004年,他进入中国人民大学博士后流动站进行学术研究,一些文章除被湖北法院选定为法官培训专用教材外,还被全国许多法院指定为法官培训首选教材。

  勤学不辍,辉煌不断。郭卫华法官的学术专著堆起来有一米多高,这是他15年五千多个日夜钻研的成果。为此,他也得到湖北省法院两次的破格提拔任用;2005年他被评为“湖北省优秀青年卫士”;2006年4月又被评为“湖北省十大法学家”。

  “学问你做到顶了,也功成名就了,是否该享受一下生活了?”现为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的他面对笔者提问却诚恳地说道:“法官的天职就是办好案,真要把案子办好,一刻也不能停止思考与学习。”

  十万字的判决书

  刻苦的学习、不断地实践,为郭卫华法官的审判工作拓展了广阔的空间,自然形成了他独到的司法视角和超常的司法能力。

  2004年,郭卫华法官承办了一起在全国法院引起较大反响的案件。这起涉及到四方当事人,历时3年、涉案金额近4亿元的复杂案件似一块硬骨头仍是让郭法官给啃下来了。他在仔细查阅了该案11册卷宗以及厚达1米的证据材料后,凭着超凡的审判能力,查找到审理该案首要解决的重点和难点。他组织开庭4次,通过半年的全案审计,查清了案件事实,并顺利审结此案。此后,他作出了长达163页、字数达10万字的判决书,他在判决书中逐一评析该案证据、鉴定结果、案件处理的法律依据,辨法析理,使得四方当事人心服口服。

  这一“疑难杂症”案件的成功审理引来中央媒体的强烈关注,本报、人民法院报等均给予报道。郭卫华执笔的“十万判决书”也破了湖北省法院的历史纪录。“他是擅长办理疑难杂等重大案件的专家型法官”。于是,“专家型法官”郭卫华也扬名于中国法律界了。

  对于处于法律真空地带的新型案件,郭卫华法官追求的是精确把握、准确判断。他说尽可能按照现行法律的精神和实质来适用法律以平衡当事人利益,维护法律的权威。

  有一案件的原告提出查封被告单位公章的保全申请。而这一保全方式,民事诉讼法无明文规定,案件承办人和合议庭都拿不准。案件送至院审委会讨论,郭卫华谈出自己的观点,民事诉讼法对保全方式的列举虽不包括这种方式,但从民事诉讼法立法目的和立法精神来看,应当支持这一主张。院审委会最后请示最高法院,可得到的回复是与郭卫华法官的观点一致。

  谈到办案,郭卫华法官甚是兴致高涨。他说:“我们审理案件不能只是简单的就案论案、以法说法,而是要胸怀大局,在深刻理解法律精神实质、严格依法办案的前提下,准确把握国家政策,灵活掌握办案尺度,不拘泥于教条,我们要尽量做到通过调解实现‘化干戈为玉帛’,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他还说,如果每一个法官都做到了上述要求,当前涉法上访等现象就可逐步消除了。

  “正身方能黜恶”

  郭卫华说:“一个优秀的律师可以身家百万,一个优秀法官只能过朴实无华的生活。选择法官这个职业,就必须甘受清贫。当奉献已成习惯时,你的任何选择都一定会是无怨无悔”。

  执爱于法官职业的郭卫华法官是这么说也是这么做的。

  2003年,当郭卫华成功解调五家单位合作开发房地产纠纷圆满结束后,有两方当事人送礼金来真心感谢他,郭卫华毫不客气地对当事人讲清了他不收礼的心态:“依法办案,化解矛盾纠纷,是法官的份内职责,你们的心意我领了,这钱不能要。”他坚决不接受任何一个当事人任何方式的宴请和送礼。

  郭卫华有这么一句口头禅:“法官办案就是要只讲法律,不讲面子。”郭卫华平时很注意自己的行为,绝不以恶小而为之,坚决抵制各种诱惑。“正身方能黜恶”,郭卫华正是以他对法律法学的执爱与尊重,身体力行来诠释了这句俗语。

  为此,湖北省法院院长吴家友给予郭卫华法官很高评价,称赞“他是一个学者型、知识型、专家型的好法官”,并要求全省法官向郭卫华法官学习。而郭卫华法官却谦虚地告诉笔者,自己所学仍然不够啊,他说:“我会坚定不移地行走在追求真理的道路上,永远做法律的忠实守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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