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酷之法往往造就残酷之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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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4日08:39 金羊网-新快报 |
Debate 交锋 我不同意你的观点 何怀宏 国外有些调查研究认为死刑降低了暴力犯罪率,也有些调查研究得出完全相反的结论,最明显的一个证据就是许多国家在废除死刑之后,暴力犯罪率并没有上升反而下降。 而根据我们国家近二三十年的经验,死刑威慑的作用也同样令人怀疑。我们的确可以反躬自问:扩大死刑是否真的给我们带来了足够的外部安宁(且不说内心平静)? 死刑是一种断然的暴力,如果它不能有效地“以暴制暴”、“以恶制恶”,即便从目的论的观点来看,也没有存在的理由。而一次性的死刑还是持续的终身监禁,究竟何者更具有稳定的威慑力,也还存在争议。 另外,即便是像死亡这样强度的刺激,人的心灵对之也是会逐渐麻木的。 俗称“乱世用重典”,这话有一点道理,但如果迷信于此,就可能摆脱不了乱世与重典的恶性循环,因为重典对社会治乱与否也会有反作用,残酷之法往往造就残酷之民。 有许多善良的人担心,废止死刑是否会使犯罪得不到足够的威慑而蔓延。 长远和全面地看来,准确、及时和适度地惩罚犯罪,要远比一味加重刑罚的残酷性更为有效地遏制犯罪,而不当的矫正手段,还有可能反过来腐化使用这些手段的人们。 死刑对人们心灵和行为的另一方面的影响,即它也有可能使人们对生命掉以轻心乃至麻木不仁,甚至有可能推动暴戾和残忍的积习,强化以消灭肉身来一劳永逸解决问题的思维和行为定势。 由于一种暴力的冲动也许在人的本性中就有其萌芽、在我们的历史传统中也有其渊源、在战争和动荡中则更是一度张扬,我们如何尊重并切实地保护生命,就成为我们更为根本的一个目标,同时也是一项艰难的任务。 (作者系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 (晓航/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