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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官煤勾结不止 “铁腕”治理无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4日08:48 四川新闻网

  就在煤矿安全形势刚有好转,矿难报道稍有平息之际,山西省左云县张家场乡新井煤矿于5月18日发生透水事故,将矿难议题再次拉回公众视野。这是一桩性质恶劣的事故。其恶劣不在于矿主更黑心,监管更不力或死亡人数更多。恶劣在于,中央对全国煤炭行业实施铁腕整治已近一年,居然还有这样的煤矿,黑心的照样黑心,不力的还是不力,死亡的依然死亡。如果说有什么不一样的,那就是矿难发生后,矿主急于对外隐瞒,更加不择手段。

  无独有偶,同样是5月18日这一天,新华社发了一条这样的消息:产煤大省河南继续加大力度查处煤矿生产经营中的权钱交易——今年7月1日前,凡没有从投资入股煤矿中全部撤出股份和资金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将一律先就地免职,再按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如果山西发生的是悲剧,那么河南发生的就是闹剧。因为中纪委、监察部、国资委、安监局早就联合发出通知,规定“官煤撤资”的最后期限是2005年9月22日,逾期不撤资的官员一律先免职后处理。而河南省将中央规定的这个“生死大限”先延期至2005年年底,然后又延期至今年7月1日,这样做居然还叫做“加大力度查处”!中央政策铁令如山,竟被这样“黑色幽默”了一把,以致有读者惊呼,这种新闻令人“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如果突破中央政策规定的“死线”可以叫做“继续加大力度”,那么山西新井煤矿的矿主窜改电脑记录,藏匿下井矿工的胸卡,秘密转移矿工家属,是不是可以不叫“隐瞒矿难”,而叫做“继续加大透明度”呢?

  由此我们看到,官煤勾结和安全隐患是一潭多么深不见底的浑水。由此我们不能不警醒,有些时候讲的“加大力度”,是不是如齐二药的质检程序一样不可相信。由此我们不能不深思,怎样能够破解对于安全生产的顽强对抗,怎样能够增强安全生产领域中的管治能力,怎样为矿工的生命安全保障建立起长效机制。

  已经赶赴山西处理新井矿难的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在现场痛斥矿主“草菅人命”,并且对记者指出,这是一个严重超能力生产的煤矿。该矿设计年生产能力为9万吨,但是2005年它生产了13万吨,2006年更甚,截至事故发生时,也已经生产了13万吨。照此估算,若不发生事故,它今年的煤产量肯定超过20万吨。现场的工人提供的情况也可以间接佐证这一点。一个年产量9万吨的煤矿,有300个工人就够了,而新井矿雇用的矿工达到了1500人。

  李毅中局长看到的问题是关键。去年中央和各地铁腕整治煤炭行业,包括下死命令炸封了一大批不符合生产条件的煤矿。之后有分析家指出,整治的后果之一,将导致煤炭价格上扬。现在我们看到了后果的后果:价格刺激了疯狂的超产。理应关闭的,将千方百计瞒天过海继续生产;合法存在的,更会拼命加大产量。投资了煤矿的官员以及各色人等,这时候正是投资回报的黄金时期,能不撤就不撤。所有这些叠加,使原本薄弱的安全设施更加充满隐患,迟早要在一个地方崩裂,并且也终于崩裂。

  煤矿安全生产的铁腕整治本已初见成效,理当肯定。但是,新井矿难再次用矿工的生命提醒我们,复杂的地方利益与部门利益可以使整治措施行百里者半九十,功亏一篑。所有超过“9·22”大限的违法官员是否被处理了?所有超过安全限度的超产是否被发现而制止了?利益必须被利益制衡。怎样发展一种广泛的社会利益制衡机制,使整治的铁腕真正如铁,安全更有保障,这已是比矿难现场救援更加紧迫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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