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闸北为美化围墙“立规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4日09:10 上海青年报

  本报讯(记者 罗水元 通讯员 胡克群)今后,闸北区域内工地围墙不但见不到杂乱破陋景象,即使是待建工地的围墙,也要建成景观围墙。记者昨天获悉,闸北区政府为建筑工地围墙立文化规矩,让工地穿上“围墙文化”外衣,成为市容环境中的亮点工程。

  “文化规矩”要求,闸北在建工地、新开项目建筑工地、已报监停和待建工地的围墙,都不能低于2.2米高,其中,踢脚线高50厘米,深色,并有一定造型,围墙连续无缺损,

立柱之间或围墙间隔3—4米,附有适量、美观的宣传图案;主要道路如恒丰路、共和新路、天目路等将以景观化要求实施,即除了达到标准化的要求外,将配置夜间灯光照明,要求高雅美观与周边环境相吻合,围墙立柱之间要有较为醒目的宣传图案予以装饰,一般10米围墙不少于2-3幅。

  据了解,“围墙文化”的内容,除了开发商的销售广告之外,很大一部分为展示闸北新文明形象的公益性宣传图案,其中,闸北南部老城区工地围墙将展示闸北的红色革命历史,中部工地围墙展示闸北近年来的发展成就,而北部工地围墙则展示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美德。闸北区文化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在设计这些“围墙文化”内容时,将会抓住个性特色,给人以艺术化、人性化、体现亲和性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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