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毒贩一审领无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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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4日09:26 兰州晨报 |
本报讯(记者郝冬白陈霞)5月23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女毒贩马菊琴贩卖毒品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05年5月26日,马菊琴在白塔山公园附近以每克350元的价格,向公安特勤人员李某贩卖毒品海洛因20克。6月3日,马菊琴再次在七里河友谊宾馆附近,向李某出售毒品海洛因50克。8月10日,当马菊琴在自己家中向李某出售毒品海洛因50克时,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 ,并从其家中查获毒品海洛因296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