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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赔20万以死相逼法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4日09:40 南方新闻网

  被判赔20万以死相逼法官

  当事人离婚要补偿丈夫,其认为不公,经调解支付9万元了结

  本报讯(记者刘佳通讯员卢华君)“执行法官很体谅我们女人在离婚诉讼中的难处。”说此话的徐女士婚中切除了子宫,离婚后还要赔付丈夫20多万元,她认为法院判决不公,

数月前以死相逼法官、拒不履行判决,后法官尝试“多元调解”。现案件终顺利执结。

  花都法院介绍,徐现为某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前夫生活期间,徐曾施行子宫全切除术,身体状况较差。2002年,前夫与她打起了离婚官司,法院判决两人离婚,孩子由她来抚养,她要补偿其前夫婚后购置房屋、两车库折款共20多万元及返还摩托车一辆。

  徐认为法院判决不公平,未追究其前夫婚姻过错责任,以其前夫经济富有且从未支付小孩抚养费为由拒绝履行。期间,徐多次痛哭流涕,并称自己遭遇家庭变故,生无所恋,法院若继续强制执行,将一死了之。

  法官经调查得知,徐现与就读初中的儿子共居在涉案房屋中,名下财产仅有该房,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

  法官认为,查封该房、划扣徐的工资并不足以真正解决问题,于是尝试进行执行和解工作。经过多方努力,最后双方达成共识,徐前夫同意徐只支付9万余元。5月18日,徐一次性向前夫支付了所有款项。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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