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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以上劳模重病可获3.5万元救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4日09:40 南方新闻网

  市级以上劳模重病可获3.5万元救助

  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人也纳入救助

  本报讯(记者陈捷)广州市退管办日前下发《关于将社会化管理的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老工人和市级以上劳模纳入特殊困难救助对象的通知》,根据该通知,建国前参加革命工

作老工人(包括抗战老战士)和市级以上劳模纳入特殊困难救助对象,他们在患21种重大疾病时可申请每年最高达1.5万元的特困救助和最高每年2万元的统筹救助。

  根据去年出台的《广州市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特殊困难救助的实施意见》,对于实行社会化管理的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退休人员、无子女双老户退休人员、孤寡退休人员、患1-4级精神病退休人员等4类人员,如果患有21种疾病并符合相关条件,可申请每年最高3.5万元的救助。

  广州市退管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包括抗战老战士)和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他们曾为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和国家的经济发展、社会繁荣做出巨大的贡献,为体现政府对他们的关心照顾,保障他们的晚年生活,特意将他们纳入特殊困难救助范围。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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