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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寡老人居家养老可享政府免费服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4日09:40 南方新闻网

  孤寡老人居家养老可享政府免费服务

  80岁以上可享折合300元的服务时间

  本报讯(记者陈捷)记者昨日从广州市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与市财政局、市民政局最新颁发的《关于印发〈广州市社会化管理特殊人员参加居家养老暂行办法〉的通知》获悉,

80岁以上高龄,或因身体有病生活自理困难的孤寡退休特殊人员,可享受政府免费服务,每月可享受折合300元的服务时间。

  根据该《办法》,对广州市已实行社会化管理,在市区内居住并已交纳了特殊人员安置费,本人不愿在养老院实行终身安置的孤寡退休人员,可根据特殊人员的实际需求,按民政部门规定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精神文化等方面的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参加居家养老服务的特殊人员原则上将不再实行入住养老机构安置,并与街道社区退管机构签订协议,特殊人员可视自己情况进行选择。80岁以下,或生活自理能力较好,只需要某项服务的特殊人员,可享受政府补贴服务资助,每月可享受折合100-200元的服务时间,服务内容一般不突破确定的等级标准,服务等级可随特殊人员的情况变化而适时改变。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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