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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4个窨井盖被判3年徒刑 法官说,偷窨井盖如造成严重后果,甚至会被判无期徒刑或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4日09:44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本报郑州讯“一个窨井盖不大,论实际价值也不值几个钱,一旦丢失,会引发严重后果。”昨日,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偷窃窨井盖案,审判长郑重宣读了这份“判后说明”,以期能教育更多的人。

  2月21日凌晨4时许,郑州市惠济区警方抓住了一个偷窨井盖的小偷。据他供认,当天凌晨4时许,他在郑州市花园北路贾鲁河附近,连续将人行道和慢车道上的4个窨井盖撬开

(价值1800元),准备撬第5个时被抓获。这些窨井深约两米,如果有人不慎跌入,后果将不堪设想。

  鉴于被告人认罪态度好,并且也未造成严重后果,法院判其3年有期徒刑。宣判后,审判长王国新郑重宣读了一份判后说明:窨井盖一旦丢失,引发的也许是“灾难级的后果,远非窨井盖的造价所能衡量。法院判处被告人3年有期徒刑,主要是念及他的行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和认罪态度好的原因,如果他的行为造成人员伤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照刑法规定,应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死刑。

  昨日,法院还邀请了古荥镇部分废品收购站的负责人前来旁听庭审。线索提供刘永□记者赵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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