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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校长6年受贿63.6万元昨日被公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4日09:44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本报南阳讯 南阳市二中校长李卓民6年多时间受贿26次,受贿金额高达63.6万元。5月23日,南阳市检察院以李卓民涉嫌犯受贿罪向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南阳市检察院查明:1999年12月到2005年12月,南阳市某建筑公司董事长康某、项目经理王某为在南阳市二中承揽工程和催要工程款,分8次送给李卓民38万元,李卓民将工程承揽给该建筑公司。

  2003年9月至2006年1月,南阳市万正装饰有限公司经理赵某为能继续承揽工程和催
要工程款,5次到李卓民的办公室和家中给他送现金11万元。

  2003年10月到2006年初,南阳市某公司总经理张某、项目经理王某、赵某,为承揽南阳市二中科技实验楼水电、铝合金工程及催要工程款,8次到李卓民的办公室给其送现金7.7万元,李卓民均据为己有。

  2004年至2005年,南阳市一中教师党某,为感谢李卓民同意南阳市二中使用其提供的教辅材料,分3次到李卓民的办公室给其送现金2.6万元,李卓民将其据为己有。

  据悉,案发后,李卓民退出现金47.2万元,存折三张15万元。

  □首席记者郭启朝通讯员卢国伟周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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