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专项工作 重点查处三类商业贿赂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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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4日09:45 南方日报 |
本报讯(通讯员/陈云飞欧阳骞)省人民检察院昨日召开全省检察机关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提出,要加大对国家公务员利用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和司法权执法犯法、贪赃枉法、索贿受贿等三类商业贿赂案件的查办力度。 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学军在会议上要求,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要按照中央的决策和高检院、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重点查处三类案件。一是发生在重点领域的商业贿赂 犯罪案件。要围绕商业贿赂易发多发的领域和行业开展工作,重点查办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领域以及出版发行、银行信贷、证券期货、商业保险、电信、电力等行业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二是国家公务员利用职权索取和收受商业贿赂的犯罪案件。特别是对国家公务员利用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和司法权执法犯法、贪赃枉法、索贿受贿,构成犯罪的,必须严惩不贷。三是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商业贿赂犯罪大案要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