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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并购潮来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4日09:48 南方日报

  政策解读

  摘要

  中国证监会22日公布关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就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全流通条件下的上市公司收购进行规范。

  和执行了三年多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比,新办法有了明显的的突破,主要表现为:一是根据新《证券法》精神,取消强制性全面要约收购制度,允许部分要约收购方式,这有利于不以退市为目的的收购;二是要求将流通股的要约价格与市价挂购,将要约提示性公告前30个交易日均价作为要约价格的底限,不再打折。

  新办法大大降低收购成本

  从实际效果看,新办法的推出将大大降低收购成本,减少收购人规避动机,避免复杂的审批程序,有利于活跃上市公司收购活动。最为明显的是,在2002年颁布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将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的持股比例定在30%,规定收购人不论以何种方式从30%以下拟增持至30%以上,或者已持有30%而拟继续增持的,均应发出收购要约。因为有这条“铁律”的存在,使得近3年来上市公司并购数量逐年递减。

  新办法的推出将有效改变此状况。降低收购成本,鼓励并购、推动资源有效配置以及提高市场并购效率成为新办法的主要方针,可以说新办法的推出,极大推动了我国证券市场在新的全流通环境下进入并购时代。

  上市公司购并潮将出现

  由于我国很多产业都处于整合状态,上市公司购并行为,将随着购并市场体系的完善而趋于活跃,当前充沛的流动性为此提供优越的资金条件。通过上市公司购并行为所带来的资产重新估值无疑是一种更为有效的投资途径。

  具体而言,两类投资方向值得高度关注,第一,战略性并购。从产业的角度,在钢铁、电解铝、纺织服装、建材等行业寻找并购带来的投资机会;而对于外资介入程度已相对较高的资本技术密集型的制造业和对外资开放程度相对较小的服务业则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发生外资并购活动的主要场所,如汽车、银行等。第二,重组性并购。重组并购是指企业基于经营考虑而进行的资产与债务重组、收购与兼并、破产与清算、引入战略投资者、企业改制与股份制改造、股权激励等活动。

  需要引起注意的是,近期有媒体报道有关管理部门正在酝酿一项新政,到2006年底,仍完不成股改的上市公司将直接进入三板市场。对于那些亏损严重和治理结构存在严重问题的公司而言,在严厉的政策高压下,这类问题公司以重组为导向的并购活动必然会显著增加,其中所孕育的投资机会值得关注。

  武汉新兰德余凯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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