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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最大涉黑团伙被控七宗罪 陈小佳否认自己是“大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4日09:49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佘锦)前日起,宝安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建院以来最大的涉黑团伙案件,以陈小佳为首的28名被告人当庭受审。此次开庭预计将持续一周。据检察机关指控,该组织涉及的罪名包括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赌博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故意毁坏财产罪、抢劫罪7项。

  检方当庭指控,从2003年至今,被告人陈小佳纠集一伙社会无业人员,成立了黑社

会性质组织。该组织以陈小佳为组织领导者,被告人叶成龙、付立友、冯文齐、李智勇、刘锋、曾凡驱、汤灶文、麦植森、蔡祥木、李文杰为骨干。该组织在宝安区公明、光明两街道辖区及周边地区内从事赌博、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

  【指控罪行】

  入股赌场“看场子”

  检方指控,2004年10月至2005年3月期间,被告人林志成、陈国冻、邓远强、吴观寿为获取非法利益,先后在宝安区公明街道办楼村小学附近的一处住房、富豪花园附近一家杂货店和楼村大二工业区一住房内开设赌场,陈小佳采用强行入干股(占两成)、提供非法保护的方式控制上述赌场,共获利数十万元。

  强收保护费

  2003年8月,因被害人李某拒交保护费,陈小佳指使叶成龙等5人对其实施报复,开枪将李的发廊玻璃击碎,并打伤3名周围群众。

  此外,2005年5月24日15时许,蔡祥木带着3名犯罪嫌疑人(均在逃)威胁公明街道办康乐路某游戏机室,每月支付5万元的“保护费”,否则就叫游戏机室关门。

  故意毁坏财物

  2003年4月,陈小佳为帮助“光头彪”(具体情况不详)霸占公明东江集团的废品收购权,纠集其手下对合法投标中标的梁某的废品收购站实施侵害。叶成龙等人将梁某拉废品的车拦截,并用铁棍砸车,将车上的一人打伤。随后又砸坏梁某收费站内的3辆车,并开枪将梁某饲养的一条大狼狗打伤。事后,梁某被迫放弃了东江集团废品收购业务。

  强迫交易

  2003年初以来,麦植森、麦灿辉等人在公明南庄村非法开设停车场,强迫公明营运建筑材料的车辆都到该停车场停放,收取高额停车费、强迫停车司机高价购买他们自制的停车卡、非法在停车场内出售劣质柴油等。对于不服从的运输司机,麦植森即指派邱文乐等5人砸车、伤人。

  【被告申辩】

  和其他受审人只是朋友

  在法庭上,今年32岁的“黑老大”陈小佳拒不认罪。他声称:所有人都叫他“阿佳”,没有人叫他“大哥”。陈小佳称检察机关的起诉书不属实,只承认了14项指控中的3项。

  陈小佳称自己参与了赌博,但具体经营由于自己不懂,只投资了10万元入股赌场,没有“强行入干股”。同庭受审的其他27人,陈小佳称大部分是朋友,有些人自己不认识,也从未指使他们做过违法的事情。只是自己过生日时,收过他们的红包。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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