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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企业工会主席收入设底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4日09:51 东方网-劳动报

  本报讯(记者韩建伟)已经退休的原上海豪盛建筑装潢公司工会主席张新龙,因所在企业解体,工资没有着落。宣桥镇工会会同有关部门依据非公企业工会主席最低年工资的相关规定,为他争取到了工会主席任期内的14个月工资款。

  南汇区宣桥镇所属各类企业共计200余家,目前已建独立工会、工会联合会的50家,覆盖138家企业。由于企业经营良莠不齐,相当一部分非公企业的工会主席工资待遇偏低,

甚至有的工会主席工资得不到保证。镇工会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积极争取镇党委和镇政府的支持,力争扭转这一严重挫伤工会主席工作积极性的状况。

  根据镇工会建议,镇党委和镇政府对当地职工实际收入情况进行了全面核实,制订了非公企业工会主席年工资不得低于当地职工中档工资水平的规定。同时,对各企业工会主席的养老保险等福利待遇也作出新的规定,以确保他们能够理直气壮地维护职工权益。据了解,制订该标准时,有近三成企业工会主席的工资低于该标准,各企业根据规定,全部按新标准进行补发。

  该镇工会了解到张新龙工资无着落的情况后,迅速与企业进行协商,但因为企业确系歇业解体,难以发放工资。考虑到张新龙工会主席任期未满,与在职工会主席有所不同,镇工会又与镇资产经营公司沟通协商,按照工会主席最低年工资的相关规定,由镇资产经营公司支付张新龙任期内14个月80%的工资款。

  据悉,宣桥镇为工会主席制订最低年工资的经验,目前已经在南汇区工会系统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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