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院一副庭长任免未获通过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4日10:35 南方新闻网 |
中院一副庭长任免未获通过 据悉数年前曾有类似情况,法学专家认为体现了人大监督作用 本报讯(记者普德法)昨日,深圳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在表决中院民事审判庭第五庭副庭长人选时,提名任免人选由于未获半数以上人大常委会委员赞成票而落选。由“ 一府两院”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人事任免案未获通过,在深圳近年来尚属首次。昨日上午10时30分开始的深圳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由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鸿忠主持。应到委员为39人,实到33人。会议议程表决有关法规、决定和决议,以及人事任免案。根据相关规定,人事任免案必须获得过半数委员的赞成票,才能获得通过。 顺利通过所有人大常委会提请任命的人事任免案之后,会议开始审议由深圳中级人民法院提请任命人选名单,前面表决的14名庭长或副庭长人选全部顺利通过之后,让现场媒体记者感觉意外的一幕随即出现了:在表决任命刘青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时,17人赞成,9人反对,7人弃权,算上未到6名委员,投赞成票的委员未达规定的半数以上。“未予通过”的结果一经宣布,在场的媒体记者大感意外。多位媒体记者表示:“连续采访过那么多次人大常委会会议,好像还没有见过人事任免未获得通过的。” “深圳几年前曾有过人事任免案未获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情况,只是近几年来没有出现而已。”一位深谙人大工作的法学专家如此表示。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表示,人大常委会的职能除了表决法规、决定和决议,对人事任免案的表决也是重要职能之一,所以出现这一情况也很正常,这说明深圳人大常委会认真履行了对“一府两院”的监督。 深圳人大对此事尚未正面评价。但有委员认为,有表决,就会有通过或不通过,出现未获通过这一情况也属正常。 昨日会议上,人大常委会还通过免去沈元秀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南方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