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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住新房 再还房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4日10:36 南方新闻网

  先住新房再还房贷

  选择“入住还款法”,需增加利息支出

  本报讯(记者杜雅文)虽然贷款买了新房,但要一年后才能入伙,目前还得租房住。每月的房贷加上房租,压得人喘不过气来。这种情况下可以选择“入住还款法”。即入住前

只还利息,入住后才开始偿还本息。前日,这种在国外已经比较成熟的还款方式正式在深圳出现。

  该还款方式由招行推出。其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种还款方式即允许贷款人与银行约定一个“入住准备期”,在这个时期可以只偿还贷款利息,入住后则开始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目前,该行规定,“入住准备期”可由客户从6个月到12个月自主选择。

  “与传统还款方式相比,利息支出是要增多的”,该负责人表示,这种贷款法适合人群是新购住房后资金一时紧缺的市民。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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