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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创新法警工作 促进检察工作新发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4日10:43 红网

  长沙市开福区检察院法警大队自2003年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把司法警察工作置于检察事业的发展大局中,把加强法警建设作为检察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去对待,狠抓队伍建设,强化技能培训,不断提高警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积极开拓进取,创新工作方式,全面履行职责,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连续三年在全市法警综合考评中获得第一名,连续两年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法警队,2005年被长沙市人民检察院记集体三等功,并多人受嘉奖。通过三年多的努力,我院逐步建成了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

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品格高尚”的现代化、正规化的司法警察队伍,为检察工作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一、领导重视,为法警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重要保障

  在法警正规化建设工作中,长沙市开福区检察院党组始终给予高度重视和切实的关心、支持,始终把法警队伍正规化建设置于检察工作全局中进行统筹规划,对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等问题精心组织、充分酝酿,并提出要做到认识、人员和投入的“三到位”,使法警队伍正规化建设更好服务于全院检察工作。

  (一)全院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到位。

  针对过去警检不分造成办案程序不规范,办案安全得不到保障的情况,院领导深知建立法警队伍势在必行,为此多次召开党组会进行专题研究,并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湖南省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实施细则》,使全院干警充分认识到法警工作是保证安全文明办案的重要举措,是推进法制进程的客观要求,是检察工作发展的客观需要。在统一思想的基础上,做到了“三个扭转”与“三个确定”即:扭转法警可有可无,法警工作机构可强可弱的“无位论”观念,确定了法警工作在整个检察事业中的“护卫舰”地位,把法警工作作为检察工作的重要业务摆到党组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具体部署,经常检查;扭转长期以来形成的法警就是司机,法警部门就是汽车队的“错位论”观念,确定了法警部门是全面落实检察职能,为检察重心工作服务的重要部门之一的观念,将其纳入整个检察工作的宏观体系中;扭转法警工作机构宜挂靠业务科室不宜单列的“低位论”观念,确定了法警工作机构应独立建制,编队管理的观念,迅速成立了法警机构,建设好高素质的法警队伍。

  (二)充实法警队伍,配备精兵强将到位。

  开福区检察院党组根据司法警察工作特点,在全院干警中选拔出八名具有大学文凭的年轻并具有专长的人才进入法警大队,其中有的是在部队大熔炉里锻炼过的特务连战士,有一身擒拿格斗的真本领;有的懂财务管理;有的会绘画、照相;有的懂网络管理;有的懂技术侦查。通过领导多次与地方编委协商,解决了司法警察的编制问题,实现了司法警察队伍的年轻化、专业化、正规化。

  (三)提供物质保障,落实办案设施到位。

  法警队是检察工作的服务保障部门,院党组在经费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投入三百多万元解决法警队的基础建设问题。同时加大了对法警的培训,使其及时掌握了各项现代化技术。各类案件信息全部输入管理系统,下发通知、文件、信息全部在网上进行,实行了无纸化办公。同时,根据高检院提出的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要求,我院作为全省三个试点单位之一,院领导高度重视,明确由法警大队中的技术部门负责此项工作,在人力、物力上予以大力支持,并组织专门技术人员进行培训与指导。通过进行一系列的准备工作我院已实现了同步录音录像的专人操作、专人管理,将高科技的技术手段渗透到自侦部门的办案流程当中,进一步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水平,走在全省前列,从而增强了法警工作的安全性和防卫能力,为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警务保障。

  二、狠抓队伍建设,规范管理,全力提高队伍战斗力

  (一)找准切入点,强化“四个意识”,提高服务的自觉性。

  为提高队伍战斗力,全方位构筑教育培训体系,努力提高法警的政治能力、业务能力,长沙市开福区检察院找准切入点,通过强化“四个意识”,确保队伍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一是强化“服务意识”,明确法警队伍是检察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检察工作发展的重要保障,在工作中要做到自觉服务,确保办案规范和安全;二是强化“廉政意识”,通过廉政教育,提高法警公正执法的能力;三是强化“学习意识”,针对检察工作需要法警不断加强自身法律知识学习的现状,要求法警对法律知识进行全面的学习,鼓励参加自学和各类培训;四是强化“形象意识”,根据省总队每周一为“着装日”的规定,我院进一步深化,规定法警每天必须着装上班,保持良好的仪表和文明举止。

  (二)加强制度建设,严把管理关,创一流业绩

  随着检察业务的发展,法警的工作任务也越来越重,而抓好规范管理,提高管理效能,优化警力资源配置,无疑成为缓解矛盾最可行、最实用、最有效的途径。我院本着“队伍建设规范化、权利义务明确化、警务活动效能化”的目标,狠抓制度建设,着力构建规范化管理体系,全面规范法警队各项工作,并抓好制度的落实。

  一是完善制度,严格管理,确保执法行为规范。先后制定、实施了法警执行公务文明用语、司法警察工作管理奖惩制度、值班制度、对各类突发情况的预防和处置意见等规章制度有十多项。形成了内容涵盖法警队伍管理、警令实施、监督考核等方方面面的制度体系。在工作中形成了以“目标决策、贯彻落实、监督检查、考核评价”为内容的司法警察工作“四环节”。运作方法将各项任务层层量化、细化,确保了法警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是建立激励机制,调动工作积极性。通过制定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确定工作目标,对于年底在全市检察系统评比中名列前3名的科室进行重奖。法警工作被评为省、市先进后,院党组奖惩兑现,特许法警队外出学习考察一次。

  三是网络化办公,实现管理信息化。为了法警适应高科技在工作中的应用,狠抓信息建设,先后建立了本院局域网及全国检察系统三级网络,出警按照三级网络程序派警,规范了执法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走出了一条管理制度完善化、管理措施严格化、管理手段信息化的成功之路,有效提高了法警的战斗力。

  三、充分履行司法警察工作职责,实行检警分离

  开福区检察院法警工作依照《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充分履行职责,实行检警分离,为检察工作发展发挥了“护卫舰”作用。

  (一)建立专门的法警办案工作区。为了加强对办案工作区的科学管理,我院制定了《司法警察办案工作区使用与管理规定》,明确确定“凡是需要在检察院询问证人或需要在监管场所以外讯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的,都必须在办案工作区进行。”办案工作区由法警大队统一管理,不允许无关人员入内;司法警察负责维护工作秩序,保护检察官人身安全,保证证人及犯罪嫌疑人、罪犯不发生意外;在工作区讯问犯罪嫌疑人、罪犯,由两名以上司法警察执行提押和还押任务。由于建立各项制度,实现严格、科学、规范的管理,强化了干警依法办案观念,有效避免了办案工作中的事故苗头。

  (二)建立升旗制度。我院为了加强队伍管理,促进工作发展,于每月初实行升国旗仪式,同时总结上月工作,布置当月工作。由法警负责升旗。每个法警严肃认真,以整洁的警服、矫健整齐的步伐充分展示了司法警察的精神面貌,成为我院一道亮丽的风景。

  四、积极开拓创新,拓宽法警工作为检察工作服务的新领域

  法警工作作为检察工作的一个新领域,既没有现成的模式,又没有很成熟的经验,这就需要我们积极探索,勇于实践,立足本职,大胆创新,以创新求发展,拓宽工作领域,开拓新的法警工作局面。

  (一)采用检警一体化模式,拓展法警工作领域。

  开福区检察院自侦案件的侦查工作由检察官和司法警察共同承担,司法警察在检察官的指导下,实施看管、传唤、搜查、拘传、取证、追捕等侦查活动,并全面担负保证办案安全的职责。去年以来,采用检警一体化模式,派警参与侦查活动162人次,成功办理了29起自侦案件,缓解了办案警力不足的局面。在送达法律文书方面,做到无差错,全年及时送达法律文书2116件;在执行看管方面,全年共执行看管67件、32天、28人次,通过圆满地完成法警的各项工作,充分展示了法警风貌。例如去年3月,反贪局在办理省高级人民法院一系列受贿案件中,法警大队全体人员驻守在办案一线同反贪局干警一起加班加点,在人员不够的情况下,主动配合办案人员外出协助调查取证,共同挽回经济损失近三百万元。

  (二)制定提审跟班制度,确保检察工作的正常秩序。

  保护侦查案件的犯罪现场,负责接待群众来访场所的次序和安全,保障检察官依法履行职责,特别是保护公诉人出庭安全和提审人员的人身安全,是充分发挥法警具有武装性质的警务保障职能的必然,是拓展司法警察履职范围、提升履职能力的需要。我院规定凡涉及到业务部门提审的情况,必须要向法警队申请,由法警队伍派出1-2名跟班提审,以确保规范执法和办案安全。

  (三)积极探索创新,推行《办案安全建议函》制度,确保办案安全

  参与办案,保障办案安全是司法警察的根本任务,是法律对司法警察最根本的要求,是司法警察法律地位、职能作用的最好体现。我院法警大队针对在协助办案部门履行法警职责的过程中,发现办案部门存在安全事故苗头和隐患的这一情况,在全院实行了《办案安全建议函》制度,确保办案安全。一是在执行警务中及时以口头形式向办案人员指出,示意及时纠正。二是在警务执行完毕后一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办案部门发出建议函,要求其将落实整改情况及时回复。例如去年2月,在办理张大刚(副厅级)受贿案件中,发现反贪局办案人员将犯罪嫌疑人带入办公室进行讯问,出警人员及时指出、纠正,防止犯罪嫌疑人发生逃跑、自杀等严重后果。在这一过程中《办案安全建议函》发挥了重大作用。三是出现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及时报告主管检察长,要求召开院务会通报情况,切实解决问题,确保办案安全。实行这一制度以来,共向办案部门发出《办案安全建议函》和口头建议36次,杜绝安全事故苗头和隐患,收到了良好的成效。在去年全市基层院考核评比中,我院法警工作名列全市第一,《办案安全建议函》制度也得到了上级院的一致肯定。

  回顾过去,开福区检察院在“政治建警、规范用警、科技强警”的整体思路下,法警大队牢固树立司法警察的为检察工作服务意识,不断创新法警规范管理机制,不断提高法警队伍的基本素质,强化法警履职能力,不断探索新形势下为检察工作服务的新途径,促进检察工作发展,拓展法警工作新领域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按照高检院、省院以及市院的要求,振奋精神,扎实工作,与时俱进,开拓进取,为司法警察工作再上新台阶而努力奋斗。

稿源:红网 作者:胡萍 张吟丰 肖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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