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二审案件开庭审理不能简单重复一审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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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4日11:47 生活报 |
“今后,死刑二审案件开庭审理要逐步实行全程录音录像,以切实保障庭审程序公正。要加强证据合法性的审查,排除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取得的口供。对于案情特别重大、复杂或者在社会上影响重大的死刑案件,院长、庭长要亲自担任审判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也要当庭聆听庭审,确保审判委员会讨论和决定案件的质量。”这是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23日在全国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上明确提出的。 肖扬指出,人民法院要研究制定刑事证据规则,对于案件事实认定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具有关键证明作用的证人、鉴定人或者控辩一方对其书面证言、鉴定结论持有异议的证人、鉴定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作证,其书面证言、鉴定结论经质证无法确认的,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肖扬还指出,死刑二审案件是建立在控辩双方对第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判处刑罚有不同意见的基础上,其开庭审理程序不能是一审程序的简单重复。在保证审理程序基本完整、充分保障诉讼当事人尤其是被告人诉讼权利的基础上,可以做适当的简化,以适应二审案件开庭审判的特点。 (新华社电) (生活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