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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无许可证茶叶最多要罚2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4日12:22 信息时报

  时报讯(记者 朱蕾 通讯员 左宜弘 实习生 周晓玲) 昨日上午,在茶叶市场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会议上,荔湾区质监分局、区卫生局和区食安办等部门领导要求芳村茶叶市场主办者,无生产许可证的茶叶生产企业尽快申请,过了准备期仍然没有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将进行查处。届时,销售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列入目录产品的企业将处最多20万元罚款。

  据了解,自2005年1月,国家质监总局将茶叶纳入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开始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一般食品列入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之后,都有一年半到两年的准备期,生产企业必须在准备期内取得生产许可证,否则要受到查处。茶叶从列入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到目前,已经有接近一年半的准备期。至于准备期到什么时候结束,具体规定还没出来,但无生产许可证的茶叶生产企业还是应该尽快申请。

  按规定,企业未依照规定申请取得生产许可证而擅自生产列入目录产品的,由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处违法生产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不仅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不得生产列入目录的产品,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列入目录产品的,一经发现,将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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