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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疲劳驾驶撞死两学生一家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4日12:22 信息时报

  时报讯(记者 魏丽娜 李朝涛)司机疲劳驾驶车辆失控,导致人行道上两名小学生和一名家长当场被撞死。这起发生在2004年11月12日的一起特大交通事故,司机日前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事发后,该路段挂上了醒目的警告牌:“此路段曾发生一宗特大交通事故,造成3人死亡。请谨慎驾驶,严禁越线、超速!”

  学生上学途中被撞身亡

  2004年11月12日早上6时许,白云区黄石东路发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一辆失控的银灰色轿车撞断路边一家汽车专营店前的树后,将人行道上的两名小学生和一名骑自行车的女子撞倒,造成三人当场死亡。

  “场面太吓人啦,两名穿白色校服的小学生横卧地上,其中一名小学生长裤脱落,他们太不幸啦。”目击者龙先生说,女子所骑的自行车被撞飞,肇事汽车横在机动车道与人行道交接的路肩上。

  据悉,遭到不幸的两名小朋友是白云区龙江小学的一年级学生,该小学在黄石东路江夏村内,离出事地点约一公里。骑自行车被撞的女子陈某,是其中一名学生的母亲,在送孩子上学的途中,母子惨遭不幸。

  事发后,交通部门在黄石东路陈田村路口挂上了一块醒目的大型警告牌:“此路段曾发生一宗特大交通事故,造成3人死亡。请谨慎驾驶,严禁越线、超速!”

  司机负全责获刑两年

  车祸发生5日后,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白云区大队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司机胡某承担全部责任。

  广州市白云区法院审理认为,胡某忽视交通安全,过度疲劳驾驶影响安全行车并且操作不当,造成陈某等3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法院依法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胡某有期徒刑2年。同时,车辆所有者李某和车辆实际支配人莫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此后,李某和莫某就民事部分提出上诉。李某称自己在案发前就将车卖给了莫某,因此不属于车辆所有者。法院后来查明肇事车辆所有者为李某,二人并未就车辆买卖办理过户手续,李某应承但相应赔偿责任。

  莫某称,在案发前他已将车转卖给了司机胡某,在连环购买行为中,他既不是车辆所有者,也不是实际支配人,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再审法院采纳了这一说法。

  广州中院近日就案件的民事诉讼部分做出终审判决,司机胡某和车辆所有者李某赔偿死者家属共计28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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