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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匪勾结杀人刑警队长判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4日12:23 信息时报

  福建消息 5月19日,公安部督办的2001年福州“2·20”枪案,在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徐承平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另两名被告人郑军(时任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刑警大队岳峰刑警中队中队长)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刘雄(时任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刑警大队大队长)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找警察摆平经济纠纷

  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2月,福州人陈信滔与徐承平,因合作福州安祥旧车交易市场发生经济纠纷,陈信滔之兄陈信华便找来卞礼忠出面干涉。徐承平欲私下与卞礼忠协调,但遭卞拒绝。

  之后,徐承平通过时任福州市公安局副局长的王振忠(现在逃美国,公安部通缉要犯)给刘雄打电话,让刘设法击毙卞礼忠。

  同年2月20日,徐承平同郑军、刘雄等人将卞礼忠诱骗到安祥旧车交易市场办公室内,刘雄、郑军等人隔着玻璃向卞礼忠发射子弹150发,致使卞礼忠身中数十弹,郑军还向卞的眉心和脸部补枪,并且伪造了卞持枪抢劫被警方击毙的现场。

  以办案名义销赃

  在卞被击毙后当晚,徐承平以公安机关办案的名义,指使林某等人,抢走陈停放在安祥车场内的26辆汽车以及过户资料,后徐将大部分车辆变卖。经估价,被抢的26辆车价值人民币324万余元。

  在卞礼忠被击毙后,徐承平指使林某、刘某、徐某和庄某峰等人,向晋安法院、晋安公安分局作伪证,虚假陈述陈信滔、陈信华、卞礼忠曾向徐承平敲诈勒索,致使陈信滔、陈信华曾被错判三年有期徒刑。

  法院另查明,徐承平在经营安祥公司期间,授意公司财务部经理及财务人员,偷逃增值税23.7万余元。

  一审判决后,徐承平等3名被告人和受害人均表示要上诉。《东南快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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