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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民用爆炸物不得使用现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4日14:32 北京晚报

  新华社中午消息日前,国务院通过了《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将于2006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明确规定对民用爆炸物品的流向实行监控制度,监控民用爆炸物品流向。《条例》还从生产、销售和购买、运输以及爆破作业等环节,对民用爆炸物品的流向监控作了具体规定。要求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必须对其生产的雷管编码打号;要求销售、购买民

用爆炸物品应当通过银行账户进行交易,不得使用现金或者实物进行交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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