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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公司掏钱赎回”被扣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5日02:14 北京晨报

  晨报讯(记者 张丽)“燃气公司为我交纳了11000元的救援费,我的车领回来了。”昨天,崔先生给记者打来电话,报告了这个好消息,“这次我又可以开始干活了。”

  昨日,本报9版以《车陷进坑 仨单位说管不着》为题报道了车主崔先生因未交纳11000元救援费被扣车的事。文章见报后,北京燃气公司为他交纳了11000元救援费,取回了车辆。

  崔先生说,昨日上午,他与北京燃气公司施工队的李先生来到北京市路政局。路政局的工作人员称,路面恢复工作为燃气公司施工队所为,与自己无关。下午,崔先生与施工队的李先生又找到新通汽车救援公司。李先生为车主交纳了11000元救援费后,崔先生取回了自己的车。李先生告诉记者,他已看了昨日晨报对此事的报道,“去年煤改气工程结束后,路面恢复工作并不是由本单位完成的,但公司愿意帮助崔先生取回自己的车。”昨日,记者又多次给新通汽车救援公司打去电话,询问11000元救援费(包括紧急救援费6000元和吊装费5000元)的收费标准是否合理,但一直没有得到有关人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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