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申请出租车经营许可必须自有20个牌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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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5日09:33 南方日报 |
本报讯5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珠海市出租车管理条例》规定,申请出租车经营许可必须自有20个出租车营运牌照及车辆。昨天上午,珠海市交通局公布首批6家符合资质的出租车企业。 珠海市交通局表示,珠海的出租车企业存在多、弱、散、小的问题,20个自有牌照的门槛设立,可以提高出租车公司的抗风险能力,提升其经营规模。 该市交通局昨天在公告中要求:“不符合资质要求的出租车经营企业必须在2006年7月31日前结束出租车经营的相关工作”。记者通过采访了解到,7月31日后,21家出租车公司将有过半退出市场,剩下大约9家左右,全市现有的1852个牌照的分布将更为集中。 南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