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要约收购余股进展顺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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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5日09:36 南方日报 |
本报讯(记者/贾肖明)根据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统计数据,截至2006年5月22日,齐鲁石化、扬子石化、中原油气和石油大明的余股股东申报出售的余股分别为1007万股、454万股、1085万股和1763万股,占这四家公司余股总数分别达到了57%、40%、52%和55%;随着余股收购的顺利进行,中国石化在这四家公司的持股比例已高达99.6%、99.7%、98.9%和95.4%。 根据中国石化之前的公告,5月25日是第一个余股收购结算周期内可以申报出售余股的最后一天;而5月26日至5月31日为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登记结算时间,在此期间内,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不会接受余股出售申报。因此,有关业内人士提醒:由于余股收购每个月才结算一次,因此为了尽早获得对价,余股股东应在5月23日和25日之间,抓紧最后时刻通过其股份托管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对所持余股进行出售申报,这样则可在5月31日收到现金;否则将错过第一个余股收购结算周期,即使在6月初预受,也要等到6月底才可以收到对价。 另悉,6月份为中国石化余股收购的最后一个结算周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