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4个月劫车23辆 以租车等为名在司机食物中下迷药,共5人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5日09:36 南方新闻网

  本报讯(记者吴秀云实习生陈骁鹏通讯员穗法宣)在短短的4个月内,5人团伙以租车、谈生意等为名,在司机的食物中暗下迷药,轻而易举地抢走了23辆汽车,总价值超过198万元。近日,广州中院以抢劫罪对此案作出一审宣判,5人分别被判处2年至无期徒刑不等的刑罚。

  本案第一被告人李树垣今年35岁,绰号“李仔”,广东封开县人。法院审理查明,

2004年7月14日,李树垣与何荣开(另案处理)以租车为由,诱骗被害人黄某从中山驾车至白云大道某酒家,伺机在饭菜中下药,趁黄某某食后昏迷,劫走奇瑞轿车一辆,价值65000元。此后的4个月中李树垣与李觉晨、黄水生、黄小勇及何荣开纠合,多次以租车等为名,诱骗被害人至饭店、宾馆等地,随后伺机在饭菜或饮料中放入迷药,趁被害人饮食后昏迷,劫走其驾驶的车辆及身上财物。李树垣一伙共抢劫得手汽车23辆,价值人民币1983530元,其中8辆赃车由被告人曾华锋销售。

  2004年11月15日,一名被害人中途苏醒使李树垣一伙没能得手。法院查明,当时,被害人阳某在一间小餐厅服药后昏迷,价值8万多元的一辆轿车被抢。或许是这伙劫匪担心餐厅太小容易暴露目标,他们把阳某带往增城,途中阳某突然醒了过来并报警,这伙劫匪只好弃车而逃。

  之后,李树垣一伙非但没有立即逃散,反而又在增城租车前往东莞。然而,在途中准备用相同手法实施抢劫时,公安干警飞速赶来,将这伙抢劫犯一一擒获。事后,警方从李觉晨身上及行李包内缴获蓝色粉末9.2克及蓝色液体2瓶,经检验,均含有安定三唑仑成分。

  广州中院审理后认为,李树垣等4人的行为构成抢劫罪,曾华锋收购、销售上述被劫小汽车,构成收购、销售赃物罪,于是依据各人所犯罪行轻重分别作出相应判决。

  (南方都市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