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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薪企业率先设工资保证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5日10:13 南方新闻网

  欠薪企业率先设工资保证金

  建筑施工企业将同时实施,一旦拖欠工资可直接用保证金支付

  本报讯(记者普德法实习生刘伟)针对企业出现拖欠工资情况,深圳正在考虑下一剂“猛药”——建企业工资保证金制度,即让企业提前交纳工资保证金,一旦出现拖欠员工工

资情况可直接用保证金来支付。在昨日深圳市人大召开的代表重点建议工作座谈会上,市劳动保障部门有关负责人透露,已考虑率先在建筑施工企业及有欠薪纪录企业实施。

  欠薪问题是近年来一个全国关注的社会热点话题。深圳由于是一个移民城市,大量外来劳务工的涌入使得欠薪问题尤显突出。来自深圳市劳动保障部门的统计表明,2004年深圳为劳动者追回欠薪2.64亿元,2005年追回欠薪3.07亿元。但情况仍不容乐观,欠薪案件在深圳劳动保障违法案件中一直占有较高的比例。

  “研究建立企业工资保证金制度,并率先在建筑施工企业及曾发生过欠薪的用人单位中组织实施。”昨日的座谈会上,市劳动保障部门有关负责人向人大代表汇报建议办理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时,透露了这一做法。除此之外,深圳还考虑建立地方性社会责任标准化指标体系,将工资支付情况列入其中,规定因拖欠、克扣工资达不到社会责任标准的企业,不得参与政府采购与工程的投标。对及时足额发放员工工资达到社会责任标准的企业,则给予优先权。

  据透露,目前劳动保障部门已考虑从深圳户籍失业人员中招聘劳动监察协管员,充实到各区基层劳动监察岗位,及时排查和处理欠薪事件。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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