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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丈夫谎言骗光美丽富太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5日10:53 新晚报

  相信丈夫两年内复婚的承诺,却错过了诉讼时效。近日,《家报》好太太俱乐部会员讲述了自己从“富太太”到人财两空的经历,希望以此警醒一些徘徊在婚姻尽头的女士——

  吕星 本报记者 蓝婷 邹慧颖

  “别告了!咱们只是暂时分开,给我两年时间,和她了断关系,然后咱们再复

婚。”两年前,为了丈夫的这句“承诺”,离婚时被判一无所有的张红姝(化名)放弃了继续争夺财产的念头,在丈夫为她租来的小屋内苦苦地等待……

  “和你复婚?别做梦了!”两年后,“丈夫”彻底变脸。然而,当她醒悟时,已经投诉无门。青春、孩子、房子、存款……一切都无法追讨,甚至连后半生的基本生活费都没了着落。

  近日,如梦初醒的张红姝为了讨回自己应得的离婚财产,向法院递交了申诉书却未果,不予立案的原因是该案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作为《家报》好太太俱乐部的会员,张红姝找到了本报记者,希望通过讲述自己从“富太太”沦落到“负太太”的辛酸经历,从而警醒一些和自己有着类似遭遇的“好太太”们以及所有的已婚女性,当婚姻走到尽头时,千万不要被男人的谎言所蒙蔽,更不要为了面子而放弃自己应得的财产,以至于丧失了后半生的生存之本。

  花心丈夫偷情

  离婚妻子一无所有

  5月17日,记者见到了35岁的张红姝,白皙的皮肤,挺拔的身材,一张姣好的面孔写满了忧郁。她含泪向记者讲述了失败的婚姻,以及不堪回首的被骗过程……

  10年前,25岁的张红姝是个身材窈窕、面如桃花、浑身散发青春魅力的漂亮女孩。大专毕业后,在众多追求者中,她选中了周某,一个富裕家庭的独生子,父亲开办了一家中等规模的工厂,他高中毕业后就与父亲一起经营企业。结婚时,周某的父母为他们购买了新房和一应俱全的结婚用品,还承诺将工厂也送给他们。

  在亲朋好友羡慕的目光中,张红姝满怀喜悦地和周某踏进了婚姻的殿堂。不久又锦上添花,小夫妻喜得贵子。“那时的我幸福得一塌糊涂。丈夫不用我上班,我就辞去了工厂文职的工作;婆婆不用我带孩子,我可以愿意去哪就去哪;丈夫按时给我零花钱,我想买什么就买什么,每天过着贵夫人一样的生活。”

  面对应有尽有的生活,张红姝不知危机已经悄悄袭来。张红姝说:“我也曾向前夫询问过房产和企业产权过户情况,他总是不耐烦地说:‘父母早就答应将这些财产送给我们,还走那种形式干什么?况且,过户需要一大笔费用。’我一想,也对,以后再也没有提起过。”与此同时,每月周某都会给张红姝2000元左右的花销,但多余的钱却从不往家里拿,称存在企业账户上了,方便资金周转。而张红姝对此深信不疑,也没过多地询问。

  转眼,7年过去了。2003年12月的一天,张红姝发现周某有了婚外情。“我发疯一般与他大吵大闹,他不但没有悔改,反而态度强硬地提出和我离婚,并承诺给我20万元现金和一套房产。面对已经名存实亡的婚姻,我同意离婚,但没有答应他提出的条件,因为我认为他有过错在先,应该多分给我一些家产,至少也要将上百万元的家产对半分。”张红姝说。由于协商无果,张红姝和周某将官司打到了法院。可是,2004年2月,接到判决的一刹那,张红姝差点晕过去。法院认为她要求分割的财产,所有权人是前夫父母的名字,不能认定是夫妻的共同财产;此外,由于她没有稳定收入,孩子判由前夫抚养。

  守着丈夫承诺

  错过两年诉讼时效

  “富太太”突然变成了“负太太”,张红姝怎么也想不明白,她决定上诉。然而,就在此时,周某找到了张红姝。“别告了,给我两年时间,我会了断这段感情的。到时候咱们再复婚。”周某握着张红姝的手说,“你想想,咱们还有孩子呢,我怎么可能骗你呢?”面对丈夫“真诚”的承诺,张红姝妥协了。她住进了周某为她租的小屋——一个使用面积不足20平方米的房子。

  由于已经多年没工作过,张红姝虽然不停地找工作,但屡屡碰壁。无奈,张红姝只能靠父母和兄弟姐妹的“赞助”勉强维持生活。即便如此,她的内心还是充满希望。她相信,有朝一日周某一定会兑现诺言,重新将自己接回那个富丽堂皇的家里。每当她打电话给周某时,周某都会说:“快了,快了,我马上就会把这事处理明白,你放心吧。别着急,再等等!”而每当张红姝提出要见孩子时,周某就会说:“你再忍忍,要不就前功尽弃了!”为此,抱着一份希望,怀着对未来美好生活的憧憬,张红姝在那个小屋里苦等、傻等……转眼两年过去了,张红姝找到周某,周某却一反常态,面无表情地说:“想复婚?做梦去吧。”张红姝懵了。她来到一家律师事务所,咨询重新起诉分割财产的事情,可是,律师告诉她,已经过了诉讼时效,法律上没有救济途径了。“我这才意识到自己受骗了。”张红姝的眼泪夺眶而出。抱着试试看的想法,张红姝向法院递交了申诉书,但是法院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不予立案。更让张红姝伤心的是,两年后,当她再度看到孩子,孩子的目光里充满了陌生……

  目前,身无分文的张红姝连唯一可以栖息的小屋都没了,周某已经拒绝继续支付房租。无处可去的张红姝不知如何是好,依靠娘家人的接济艰难度日……

  法律专家支招

  对家中财产应心中有数

  针对张红姝的遭遇,记者采访了相关法律专家。专家指出,张红姝的故事尽管听起来有些极端,但这并不是女性离婚时遭遇的个案。如今,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家庭财产的数额也越来越大,为了在离婚时“占便宜”,不少丈夫早已处心积虑地设计“陷阱”,使婚姻中相对处于弱势的妻子不但在情感上遭受挫折,在经济上也由此变得一贫如洗。为此,法律专家帮助那些在婚姻尽头徘徊的女性朋友支招,以维护女性合法权益,避免离婚时既伤感情又失财产:

  首先,财产心中有数。结婚后,对丈夫的工作情况和工资收入等要心中有数,家中的存款、房产以及其他投资等要了如指掌,记清楚具体存储地点、额度以及房地产所在地和其他投资的确切去处,便于离婚时能够准确提供证据;

  其次,别被谎言迷惑。不少女性朋友为了面子,在离婚时表现得特别“大度”,没有了婚姻,又没了财产,后半生的基本生存都没了着落,以至于后悔万分;

  最后,了解相关法律。掌握《婚姻法》等相关法律的主要内容,知道婚姻存续或解除时女人应当享有的权利,以及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更重要的是,遇到此类事情不要慌,可以找律师或相关法律专家咨询,以便寻求最好的解决途径。

  除此之外,法律专家建议,为了避免离婚时发生财产纠纷,结婚前一定对男方父母承诺给予的结婚用房、家用电器以及企业等大大小小的各种财产,要说清楚是借给还是赠予,并签署书面协议。如果是赠予,要及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如果是家族企业,男方在企业中工作,还要说清楚是主要经营者还是打工、是否持有股份、工资报酬多少等情况;如果女方与男方共同出资购买住房等固定资产、其他结婚用品,或是将现金共同存到一个账户,最好到公证部门进行公证。如果对方不接受,就要运用女人策略,寻找一个男方容易接受的机会,与之签订书面文书,将各自出资情况写清楚,并留存。

  --稿件来自《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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