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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案 我市开展专项治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5日11:10 大华网

  本报讯(记者李凯)从现在到11月下旬,我市将开展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严肃查处政府采购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完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有效遏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努力建立防治长效机制。

  据悉,我市将建立商业贿赂举报和通报制度。为发现和排查政府采购领域中的商业贿赂案件线索,进一步接受社会监督,我市将设立治理商业贿赂举报信箱、电话和传真,并充分利用现有的信访渠道,定期、不定期地通报有关处理情况。在查办相关违法、违纪案件工作中,对主动交代并积极退赃的,依法从轻或免于处罚;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影响面大的政府采购案件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对拒不自查自纠、掩盖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

  我市还将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和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结合起来。尽快制定汕头政府采购有关规章制度,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建立“两个竞争机制”和“一个制约机制”,加大社会中介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之间的竞争力度,建立起采购人、供应商、代理机构、管理机构之间的制约机制;研究制定政府采购领域治理商业贿赂的管理办法,完善预防和治理商业贿赂的机制;逐步推行和建立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或采购标准的专家论证制度或公开征求意见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制度,建立对评审专家约束机制;加强对政府采购投诉的处理工作。加强对会计等中介机构职业道德教育和中介服务市场交易行为的监管,预防该行业滋生商业贿赂的不正当交易行为。

  (责任编辑:郑宇晖、蔡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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