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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10年不偿还一单位负责人被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5日11:14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本报开封讯一笔款息合计30万余元的债务,被拖欠了10年,欠款方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还款义务。5月23日,开封市农林局下属的水产技术推广站站长杨晓东被开封市金明区人民法院处以司法拘留14日的处罚。

  1996年7月,开封市水产技术推广站的下属单位市山河水产技术服务中心(已注销)购买开封市粮食六库鱼饲料120吨,合计款项30万余元,并约定月息2分。后水产技术推广站

陆续以大米、鱼等抵账1万余元,尚欠市粮食六库19万余元,利息10万余元。原告市粮食六库多次催要,被告水产技术推广站以种种理由拒付。为此,原告向金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02年4月,法院判决被告支付鱼饲料款及利息。

  2003年4月,因被告不履行义务,原告向金明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下发执行通知书,当执行人员前往送达传票时,该站负责人态度蛮横,拒不签字。2003年9月,被告向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2005年8月,开封市中级法院驳回了被告的申诉。原告申请恢复执行。经执行法官多次做工作,市水产技术推广站仍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金明区人民法院遂依法对该站站长杨晓东处以司法拘留14日的处罚。□记者周斌通讯员于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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