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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违法就是违法,不是“非常错误”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5日11:42 南方报业网

  来信/来论

  只要这两日看过有关陕西潼关县工商局所谓“乱罚款”导致河南车主自杀的新闻报道,大概都不会反对笔者的这个观点。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引起国家工商总局及世人的广泛关注。然而,从陕西省有关部门在事件发生后作出的初步“决定”,到5月20日陕西省财政厅预算处艾建伟处长所说的“如果车主反映的情况属实的话,潼关县工商局的这种做法是非常

错误的”来看,让人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滋味。违法就是违法。不能用“非常错误”来袒护那些违法者,更不能让一些违法者只是接受“违规违纪”的批评和处罚。如果不是因为这种疯狂的所谓“乱罚款”而导致河南司机自杀,并最终被媒体曝光,这种“非常错误”还不知要“犯”到什么时候为止。

  对社会影响极坏的事件发生之后,有关部门一定要实事求是地认真查处,绝不能把明明是一件违法的案件,只说成是“非常错误”。更不能在“铁证如山”的人证、物证(如潼关县工商人员在做“乱罚款”的交易时被有心的司机录下的光盘)面前还要说“据查”,那些人仅仅是“没有严格依法按程序办案”,仅仅是“存在以罚代处、罚款放行和多收少开票据等问题”。这样说,不说别的,在强调要有“荣辱观”的今天,笔者觉得那些袒护者也很丑。

  闵良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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