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教师历时六年恢复身份》连续报道又有被除名教师恢复身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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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5日11:47 生活报 |
本报记者 何兴丽 刘继斌 本报讯22日,本报刊发了《女教师历时六年恢复身份》一文,报道了原黑龙江省银行学校违规开除女教师一事。文章刊发后,记者获悉,有多名教师称被学校违规开除,其中一位被除名男教师陈明彦近日刚刚恢复身份。 据陈明彦介绍,1991年他调入该校工作,1992年调入该校开办的绥芬河校办公司工作。后来,该公司被撤销。1995年开始,学校再也没有为其安排新的工作岗位,并停发工资。 2003年,该校和哈尔滨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合并,新学校未将陈明彦的情况列入遗留问题解决。2004年2月,哈尔滨金融高等专科学校以其长期不到校工作为由对陈明彦作出除名决定。 此后,陈明彦向省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2004年11月,仲裁委员会裁决撤销除名决定,恢复陈明彦的工作。此后,学校像对待女教师一样也将其告上法庭要求维持除名决定。此后,历经一审、二审,目前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恢复了陈明彦的教师身份。 (生活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