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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搭车为名实施抢劫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5日11:47 生活报

  高妍 本报记者 李健

  本报讯哈市的刘某平时好吃懒做,第一次以搭车为名,实施抢劫得手后,感觉这个来钱道容易,便再次以身试法。在实施第二次抢劫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日前,刘某被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检察院以抢劫罪提起公诉。

  2005年9月末的一天晚上,刘某在松花江公路大桥的引桥处拦截了一台外地货车,声称自己的车在江北出了故障,想搭车到江南找人维修,货车的司机没有产生怀疑,便让刘某上了车。上车后,刘某先和司机闲谈了一会儿,便向司机提出要钱,还威胁司机,让其摸摸自己的腰上有什么东西,又用司机的手机假装打电话说后面有车和同伙跟着,不给钱就让同伙上来。货车司机见状非常害怕,拿出500元钱给刘某。随后,刘某将钱和司机的手机抢走后下车。初次作案得手,刘某感觉这样来钱容易,而且抢劫外地车的司机还不容易暴露,于是滋生了再次以身试法的念头。2006年初,刘某在松花江公路大桥处,再次以同样的方法作案时被公安机关抓获。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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