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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重树“贞节牌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5日11:47 生活报

  江润秋

  前不久,福建3名少女被一伙歹徒劫持到野外,在面临强暴的危急时刻,为保清白,其中2名少女纵身跳下深约400米的悬崖,结果一人当场死亡,一人严重受伤。

  有媒体在报道时高度赞扬了少女为保护“尊严”不惜以死抗争的坚贞和勇敢,说她

们的行为“值得”,“在道德失准的今天,有这样的举动难能可贵”。

  读后,不禁对这种“赞扬”打了个问号:不跳楼,就没有尊严了吗?

  这篇报道以“正义”的名义赞扬少女“不受辱”的“壮举”,其实,骨子里藏着一个记者自己未必意识到的公式:被强暴等于失贞,失贞等于失去尊严。这种做法值得推崇吗?媒体无意中宣传了一种封建贞操观念,推出了一位21世纪的“烈女”。如果少女不跳悬崖,被强暴后,迅速报警,协助警方抓获歹徒,将歹徒绳之以法,不同样讨回尊严了吗?

  强化贞操观,漠视生命权,是封建意识的一大特征。时光流逝,社会进步,我们的思想还能停留在那个水平吗?如果这种观点成立,那不是要把没有跳崖的另一名少女往死路上逼吗?

  对于生命的珍惜和关怀,我们一不小心,就忽视了。一味鼓励、赞扬舍身捍卫贞洁,无意中肯定了跳楼、跳崖等自尽手法,从而造成更大的悲剧。面对突如其来的不法之徒,我们不能引导羸弱的女子以死换“清白”,在生命与贞操之间,应当是生命为重。这不是懦弱,这是坚强。因为我们的后面有法律,依靠法律讨回公道,捍卫尊严,这是明智的选择。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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