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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多国签引渡条约提速 我明确死刑犯不引渡条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5日11:47 生活报

  据《新京报》报道“中西引渡条约签署以来,我国与其他发达国家谈判引渡条约的进程正在提速,我国已经和多个国家开始就双边引渡条约展开接触。今年年内还有可能与1~2个发达国家进行正式谈判。”日前,中西引渡条约中方谈判代表团团长、外交部条约法律司徐宏参赞向记者透露。原司法部司法协助外事司正司级巡视员黄风教授也证实,未来几年,中国将会以西班牙引渡条约作为范本,和多个发达国家签订双边引渡条约。

  黄风所说的签约模式即在条约中明确写入了“承诺死刑犯不引渡”条款。该条款规定,如果涉及死刑,除非请求方做出不判处或者不追究的承诺,否则被请求方应当拒绝引渡。

  “一直以来,中国与欧美发达国家没有正式批准过一个双边引渡条约,最大的障碍是我国有死刑罪名,而发达国家大多废除了死刑。”黄风称,外逃贪官大多数逃到了美国、加、英、法等发达国家。“由于缺乏引渡条约,给我国的追查工作带来非常大的困难。”

  今年4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批准中国与西班牙的引渡条约。“这是中国与欧美发达国家之间第一个生效的引渡条约,是中国在与发达国家开展引渡国际合作方面的一次历史性突破。”徐宏评价说。

  外交部副部长武大伟称,我国此次明确死刑犯不引渡条款,并没有改变中国现行法律关于死刑制度的规定。因为我国2000年通过的《引渡法》已规定“对于量刑的承诺,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法律明确授予了最高人民法院在量刑上有最终决定权。

  黄风透露,未来几年,中国将以西班牙引渡条约作范本,和多个发达国家签订双边引渡条约。徐宏参赞表示:“目前,已有多个国家表示愿意采取类似方式与中国签署双边引渡条约。”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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