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黑骨干闹市持枪扫射群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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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5日12:12 信息时报 |
时报讯 (记者 魏丽娜 通讯员 陶维强) 致使5人死亡,并制造了震惊潮州的当众持枪扫射群众案。昨日,原陈作隆带黑社会性质组织团伙骨干成员周延樊,因犯有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等5项罪名,被潮州中院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周延樊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制造持枪扫射群众案 2002年7月19日,最高法院、公安部督办案,“严打”期间广东省十大公诉案之一的陈作隆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在潮州市中院进行审理,法院一审判决陈作隆等5名罪犯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该团伙骨干成员、全国网上逃犯、省市公安机关督捕在逃杀人犯周延樊,于2002年7月2日在杭州被抓获。 现年33岁的周延樊,1995年曾参加以郑煌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集团。 1995年9月19日凌晨,受郑煌指使,周延樊与谢创辉等人去杀害开设赌场没有向其交钱的卢某。谢持冲锋枪,周持猎枪,向卢某及旁边就餐群众扫射后乘车逃离现场。卢某及群众郑某中弹当场死亡。这起当众持枪扫射群众案一度震惊潮州,周延樊被公安机关通缉。 1998年12月,郑煌被杀后,该犯罪集团分化重组,形成以陈作隆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1999年,周延樊成为该组织的骨干成员。2000年初,因不服陈作隆的指挥,周陈二人反目。周将一支“五四式”手枪退还给陈,脱离了该黑社会性质组织。 五罪并罚依法判死刑 此后,周延樊继续纠集不法之徒自成一伙,在潮州市区、火车站区进行杀人、勒索等犯罪活动,主要勒索对象是个体建筑商。 2000年7月初,其手下柯少坡因勒索卢某未果,准备枪杀卢。同月13日,柯持周提供的手枪,在潮州市区朝卢某头部连开5枪,致卢某当场死亡。 法院审理查明,周延樊参与故意杀人3次,共同致4人死亡,3人受伤;参与故意伤害1次,共同致1人死亡;敲诈勒索7次,数额共计24万元;非法持有“五四”式手枪2支。法院认为,周延樊的行为已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数罪并罚,依法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