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女被买处”折射留守儿童之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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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5日13:44 海峡网-厦门晚报 |
昨日热议 事件 河南南阳市中年男子邓军,去年秋天开始“买处”,涉嫌奸淫幼女17名,包括12名14岁以下的幼女。小梅和小宝都曾与邓发生性关系,在得到邓“买处”的酬金后,转而为邓 寻找处女。(南方都市报)评论 这些受害女孩有一个共同身份:农村留守儿童。“邓军实施性侵害时很少使用暴力,大部分受害者都是自愿的”——这句话尤其让我心痛。这些被恶人诱骗去宝贵贞操的女孩,不但对遭受的侵害丧失痛感,反而满足于被“买处”得来的“酬金”,乃至于蜕变成奸淫者的帮凶。这一案件进一步放大了“留守儿童”问题的严重性:长期缺乏关爱和管束的他们,已经站在堕落的悬崖上,亟待政府和社会的拯救。家长们出外打工,本来是想给孩子多攒点教育费用,他们挣回来的钱60%花在子女教育上;可是没想到,坏人抄了父母们的后路,直接把十几岁的孩子给毁了。 真正抄了父母们后路的,也许不是坏人,而是教育出了严重问题。父母们出外打工挣孩子的学费,打工地又不肯接纳他们的子女,设置了高高的“借读费”门槛,他们只能把孩子孤身留在农村。200多年前,雨果就告诉我们:“多一所学校,就少一所监狱。”左边是教育,右边是监狱——“幼女被买处案”再一次把我们带到了熟悉的岔路口。 ——舒圣祥(来源:厦门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