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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光处方该归谁所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5日13:44 海峡网-厦门晚报

  “你在我这里配眼镜,我才把验光处方给你”,程女士带儿子到厦门眼科中心配镜,却有如此遭遇——

  本报讯(记者 吴笛)5月21日,程女士带着儿子到厦门眼科中心检查视力,当她向验光师要验光处方的时候,得到的却是这样的回答:“你在我这里配眼镜,我才把验光处方给你。”程女士说,这是医院的强制消费,这种做法很不合理。

  其实,这是程女士第四次带孩子到眼科中心验光配镜了。从2000年开始,她每两年就会带儿子到眼科中心检查视力。以往验光后,她会拿着眼科中心的验光处方到华视眼镜店去配眼镜。但是显然,今年不行了。

  配不配镜,验光处方都不能拿走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厦门眼科中心,医院眼科门诊的护士告诉记者,患者配镜的流程大致是这样的:医生先对患者的眼睛进行检查,然后去六楼验光,验光师会把验光结果写在病历卡上,患者再拿这张病历到医生那里咨询。如果需要更换眼镜,患者需要再到验光师那里开具一张验光处方,然后再根据处方配镜。当记者问到如果不在这里配眼镜,验光处方是否可以拿走的时候,护士小姐说她不太清楚。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厦门眼科中心董事长助理郑洪。郑洪说,无论患者是否在本中心配眼镜,验光处方都不能拿走。他说,验光处方是眼镜加工的依据,眼科中心收走验光处方,属于医院内部管理流程中的一个环节。工作人员要根据验光师开的验光处方进行配镜,配镜之后这张单子是要存底的。说着,郑洪给记者看了厚厚一叠验光处方单。“大家都没有拿走。”他说。

  当记者问“患者可否拿验光处方单到外面配眼镜”的时候,郑洪说,病历卡上已经有了验光的结果,患者可以拿病历卡到别的眼镜店配眼镜。记者问:为什么前几年程女士可以拿走眼科中心的验光处方?郑洪说:这是违规操作。

  出了验光费,为何不给结果?

  昨天晚上,记者来到程女士的家,程女士给记者看了保存6年的厦门眼科中心病历卡以及3张验光处方。记者看到,验光处方上有球镜、柱镜、轴位、梭镜、基底等几个参数。详细记录了儿子的视力情况。程女士说,虽然病历卡上也有验光结果,但是医生的字迹很潦草,她怕到别的眼镜店配镜时会出差错,所以一直都是要验光处方的。

  程女士保留着2000年、2002年和2004年3张厦门眼科中心的验光处方。“以前我都可以从验光师那里拿到验光处方,可是这一次却不行。非得交了配眼镜的钱才可以拿到。验光我们是花了钱的,为什么验光结果不给我们呢?”程女士感到很费解。

  其他医院的验光处方是给患者的

  厦门第一医院眼科主治医师杨医生告诉记者,第一医院的配镜流程和其他医院的大致相同。如果患者想配镜,他们会让患者去试戴眼镜,试戴以后再开验光处方,这张处方是给患者的,医院不会强制患者在本医院配镜。中山医院眼科皮主任也说,他们都会把验光处方给患者,至于患者要在哪里配眼镜,那是他们的自由。皮主任认为,不给病人验光处方是违规行为。

  编后:厦门眼科中心的这一做法是否合理?是否涉嫌强制消费?欢迎读者致电5589999讨论。(来源: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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