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评论:高二女生“示爱”一退了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5日16:16 浙江在线

  乐山市夹江中学一名17岁的高二女生西西为了向一位男生表达爱慕之情,在一张大纸上写下“钩钩,你愿意再接受我吗?”几个大字,并将字幅从4楼垂下3楼。然而,这一冲动的示爱行动却引来了一场风波,最后导致她辍学。(5月25日《华西都市报》)

  一名才17岁的女高中生,竟然以纸条的形式公开向男生示爱,确实让人难以理喻,不管从法律还是从校风校纪来说,都讲不过去。因而,学校对其采取必要的措施,亡羊补牢

是应该的。

  然而,学校作出西西要么从高一重新读起,要么退学的决定,却十分地不理智,甚至是在人为地加剧对西西心理上的压力。作为一名高中生,绝非到了谈情说爱的年龄,但因此也非是学校给予其降级或退学的理由。

  校方解释说西西的不冷静,扰乱了课堂秩序,据此对其批评教育是应该的。然其“示爱”,大胆表露出对某人的好感,首先这是一种“隐私”,学校应在充分维护学生权益的前提下,依据校纪校规,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进行教育,而不是人为地扩大影响面。其次,学生是否降级应以学业成绩为衡量标准,且学校根本就没有剥夺学生受教育的权力。那么,学校作出强制退学的决定,显然是滥用了职权,不但不能达到教育的目的,而且极大地伤害了学生的自尊心。

  何况,对于一个正处于春心萌动的青少年来说,对朝夕相处的异性同学,都有一种好奇、希望了解与亲近融洽的心理,有的甚至暴露出了一些不冷静的现象,这是学生正常的生理变化,也是学生开始步入心理成熟期的一种表现。对此,学校应给予正确的引导,帮助其度过生理上的浮躁期,妥善处理好学习与情感上的关系,而不是如临大敌、一棒子打死。

  其实,学生“示爱”退学了之,不但暴露出了学校教育的种种弊端,也是学校的推责之举。高中学生大都处于生理和心理上的萌动期,如何面对值得学校好好思量。


作者: 陆志坚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