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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由一桩罕见的慈善官司说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5日16:26 浙江在线

  在2005年的宁波首届汽车文化节上,宁波市世纪汽车城服务有限公司打算举办一场慈善拍卖:将自己公司的新车拿出来拍卖,拍卖所得的1%捐赠给宁波市慈善总会。世纪汽车城找到三江拍卖,双方签订了《全新现车慈善拍卖合作协议》。活动共拍出16辆汽车,总计成交额达273.1万元。按协议约定,世纪汽车城应该将所得的1%,也就是27310元,捐赠到宁波市慈善总会。谁知世纪汽车城以只拍出16辆,公司没钱赚为由反悔了。拍卖公司遂一纸诉状将其告上法庭。日前,宁波江东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场奇特的案件,一审判定被告应履行合同

约定,将拍卖所得的1%捐给宁波市慈善总会。(5月25日《都市快报》)

  捐赠方出尔反尔的情况多有所闻,上述情形与2004年11月16日《北京日报》报道的情况如出一辄:北京齐通康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答应捐赠中国红十字总会500万元,并签了协议。之后,中国红十字总会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了仪式,聘请该公司董事长董占义为“慈善大使”,并授予他中国红十字勋章。但是,3年多来,该公司根本没有履行协议,也没有任何回音,500万元捐赠款始终不见踪影。无奈之下,中国红十字总会只好寻求法律渠道,将该公司告上了法庭。法院判决,该公司支付中国红十字总会捐赠款500万元,终于讨回了公道。这种在慈善捐赠问题上不讲诚信的行为严重斫伤了中国的慈善环境,也给企业自身形象带来了难以挽回的负面影响。

  这是另一种造假,而且是比一般意义上的造假,如产品质量造假危害更大的造假,因为它的造假对象是直接冲着慈善机构的。一个社会之所以要设立慈善机构,就因为现存社会中有太多需要人们去关心帮助的老弱贫残和鳏寡孤独者,所以说慈善机构的存在正是基于人道主义精神的需要,捐赠企业忽悠慈善机构无疑就是对慈善本意的亵渎。企业失信于顾客已是不该,企业假借慈善之名做出失信于慈善机构的事更是大大的不该。

  由此我们不能不反思一些企业的捐赠动机。显然,上述企业的捐赠动机并非是为了“献爱心”,而是为了借机制造广告效应,拍卖冠之以慈善名义,就能冠冕堂皇地登报、上电视,——据悉,去年9月3日起,连着三个周六,三江拍卖与世纪汽车城一起举办了三次拍卖会,世纪汽车城同时在媒体上作出慈善活动的宣传广告。企业的“小付出”,不过是为了“大收入”——放大广告效应。可是事与愿违,30辆车的拍卖计划只完成了一半(有几辆还是公司为维持活动场面自己找托给拍回来的),于是他们反悔了,于是露出了慈善捐赠的真面目。

  宁波是一座盛产慈善家的城市,近年来涌现出的“顺其自然”、“回报社会”、“我想”等隐名捐款的大善人和二千多名救助青海教师罗南英的普通市民,已经为宁波赢得了“爱心城市”的美称。考之他们的捐赠动机,那才配称为爱心奉献,不计名,不计利,践行了真正的慈善人文精神。在去年第七次“慈善一日捐”即将开展之际,市长毛光烈在与企业家座谈中倡议:增强“企业公民”理念,鼓励更多企业家成为慈善家。他说:“一个好的企业家,肯定是一个慈善家。”企业家作为社会的精英,要有“企业公民”理念和奉献社会的责任感,这是企业家实现自我价值的体现,展示企业形象的途径,构建发展环境的需要,树立人生榜样的方式,促进社会和谐的表现。毛市长的告诫值得包括世纪汽车城老板在内的每一个企业家记取。


作者: 王学进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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