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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安丘检察机关四道保险治理医药商业贿赂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5日22:45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济南五月二十五日电(记者朱大强)山东省安丘市检察院检察长马言圣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为有效预防药品招标采购领域的职务犯罪,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安丘市检察院向该市卫生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改革现行的药品招标采购体制和运行机制,实行统一招标采购、评审分离、代码制度、严格规范药品质量验收的“四道保险”。

  第一道保险:安丘市检察院建议,要求由市卫生局统一管理全市医药品招标采购,

市卫生局长与各医院院长签订责任状,无论哪家医院用药,都要提前十五天向市卫生局提出申请,由市卫生局统一安排进行集中招标采购,任何单位不得私自采购药品,违反规定的,追究医院领导责任,对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罚,撤销有关药厂参与竞标的资格。

  第二道保险:安丘检察院建议市卫生局在全市医疗卫生系统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实行评审分离,由卫生局的纪检监察人员和检察院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人员联合组成监督小组,负责药品供应商的报名资格审查工作,从各家医疗单位选出专业水平高、素质强的工作人员作为评标小组评委,负责对药品进行质量、价格等指标的评定工作。

  第三道保险:药品供应商在参与投标时,给每个药品供应商所提供的药品编一个代码,各个药品供应商和所有的评委都不知道各家的代码,不知道哪个代码的药品是哪家药厂生产的,自然就避免了评委的主观倾向性,阻断了药品招标环节中的暗箱操作。

  第四道保险:检察机关发出了“严把药品质量验收关,进一步规范药款拨付”的建议,市卫生局专门制定了《药品质量验收检验制度》、《药款结算拨付制度》,阻断伸向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最后一道黑手。

  马言圣检察长说,根据检察机关的建议,新制度实行半年以来,安丘市卫生系统进行大规模药品集中招标十五次,各种药品价格平均下降了百分之二十七,节约资金六百三十余万元,杜绝了药品招标采购环节职务犯罪问题的发生,有效治理了医药领域的“商业贿赂”,促进了药品价格的回落,缓解了群众看病贵的问题,受到广大群众的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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