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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铁路局原总会计师张宁等人案件在郑州开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5日23:23 新华网

  新华网郑州5月25日电(记者 刘诗平 程红根) 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23日至25日开庭公开审理原兰州铁路局原总会计师张宁及蒲敬军、韩辰瑾、辛乃奇、嵇魁、刘玉明受贿、贪污、挪用公款、行贿案。

  张宁曾先后担任兰州铁路局财务处处长、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蒲敬军曾任中国工商银行兰州市东岗支行客户部经理;韩辰瑾曾任兰州铁道结算中心会计师;辛乃奇曾任甘

肃安瑞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甘肃天宏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业务员;嵇魁曾任甘肃安瑞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甘肃天宏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业务员;刘玉明曾任兰州铁路局财务处副处长。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郑州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指控:1997年9月至2004年底,张宁利用其先后担任兰州铁路局财务处长、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等职务的便利,单独或伙同蒲敬军、刘玉明二人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受贿共计23002264.83元。

  公诉机关同时指控,1999年至2003年,张宁在正天公司承揽兰州铁路局网络建设工程的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多付工程款,正天公司开具相应金额的发票予以平账的手段,将5067986元公款隐匿于正天公司。

  公诉机关还指控,1998年2月至2004年4月,张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个人决定以兰州铁路局财务处或兰州铁道结算中心的名义,伙同蒲敬军、韩辰瑾等人挪用公款15.3亿元,分别供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甘肃证券营业部、上海唯亚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使用,进行营利活动,谋取个人利益;伙同蒲敬军、辛乃奇、嵇魁等人挪用公款7.1亿元,供本人及蒲敬军、辛乃奇、嵇魁等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

  此外,2001年7月,辛乃奇向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常府街证券营业部业务员叶闵宁(已判刑)等人行贿210万元。

  另据了解,本案涉及另外三名成员于定卫、秦永昌、董安定挪用公款、受贿案,近日将由郑州铁路运输法院开庭公开审理。其中,于定卫曾任甘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秦永昌曾先后担任兰州铁路局财务处副处长、处长兼任兰州铁道结算中心主任,董安定曾任兰州铁道结算中心副主任。

  审案法官称,法庭将择日宣判。(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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