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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外SOHO六百车位属私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6日01:56 京华时报

  朝阳区市政管委证实其四期停车场未经审批

  本报讯(记者钱卫华)司机宋先生交完建外SOHO四期停车场的费用,却无法拿到发票。昨天,朝阳区市政管委审批科答复记者,建外SOHO四期停车场未得到批准,停车场管理单位港铁(北京)房地产管理有限公司建外分公司属违规私设停车场。

  5月22日下午,宋先生的红色凯越在建外SOHO四期停车场里停了1个多小时,被收取7.5元停车费。“我无意间发现票据不是港铁公司的。”宋先生说,四期停车场大约从去年年中开始收费,这期间他拿到过港铁公司给出的票据。记者看到,港铁公司给宋先生的票据上有公司自编的编号,上面还盖着公司的章。

  前天晚上,记者将一辆紫红色松花江停在建外SOHO四期停车场。昨天早上7点10分,记者取出已停放了9小时10分钟的车。在收取47.5元后,收费员递给记者35元的自制单据以及12.5元的其他停车公司的发票。收费员称,由于没有自己公司的发票,所以只能出具单据,以后再补给发票。“你的车号我们已作了登记,以后来拿发票就是了。”收费员说。记者观察发现,建外SOHO四期停车场共两层,有600余个车位,每小时停车费5元。

  港铁公司总经理吴宣霆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司机拿到的单据是作为凭据来换取发票的,目前他们正在办理停车场的各项手续。

  昨天下午,朝阳区市政管委审批科工作人员张先生在查阅备案资料后对记者说:“目前建外SOHO只有一、二期的停车场有备案,得到批准。四期的停车场并未备案,是违规停车场,他们没有权利收费,不能给出发票。”之后,记者从城管部门了解到,港铁公司私设停车场的行为若属实,按规定将处以数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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