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物业预交电改费如今追收受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6日02:26 石狮日报

  本报讯“我们是住在德辉商业街的居民,目前该商业街物业管理处向我们收取电路整改费,每户300元,如果不交,他们将切断线路,这让我们难以接受。”昨日下午一市民打进本报热线称。

  记者昨日采访了该商业街的多户居民,他们于2005年11月购得德辉商业街某地段的商品房,现在该地段由德辉物业负责管理。该物业负责人近段多次向每家住户催收300元电改

费,理由是在2003年期间,该商业街曾经进行过电路改造,当时电路改造的费用应当由住户予以承担。对该物业的这种做法,多户居民表示无法接受。其中一住户向记者透露,当时他们是通过佳园物业介绍买到该地段的商品房,该地段的电改费应由原物业承担。

  随即记者采访了德辉物业管理处。据该管理处工作人员介绍,2003年电路改造的时候,整个小区当时由物业管理预先缴纳了电改费,现在只是把预先垫付的费用再向每户住户收取,以后住户若将房产转让他人,也能够将现在所付的电改费收回。

  紧接着记者又来到佳园物业管理处采访得知,这批住户的确是2005年11月通过佳园物业购买的商品房。但是在出售房屋的时候,他们已向这些住户声明,2003年电路改造的费用已经由德辉物业预先支付,以后要由住户们返还给业主。

  记者从电力部门获悉,德辉物业如果当时确实预先垫付电改费,现在向住户收回的这种做法是合理的。如果存在向住户收取双重费用现象,住户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记者王柏峰)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